关于申报2008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16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针对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本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就2008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粮食与食物安全,提高农林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林植物高产、稳产及优质、高效生产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

  2、高附加值花卉、名特优瓜果、蔬菜新品种及配套种植技术;

  3、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种子综合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

  4、农业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

  本技术领域以推进上海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发展,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从数量向质量、从效益向生态方向转变,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营养、美味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畜禽、奶牛、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快速扩繁与规模化、规范化饲养技术;

  2、河口水域养殖和淡水养殖技术及产品;

  3、远洋渔业和海上储藏加工技术和设备;

  (三)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

  本技术领域以提高农业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农作物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2.环保型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等绿色农药的创制、高效安全施用与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

  3、新型、环保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创制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4、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本技术领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2、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3、乳制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

  4、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二、申报主体与支持方式

  2007年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化资金支持对象原则上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

  (一)转化资金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增强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2、属于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3、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4、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农业科技成果。

  5、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出具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验、检测、认证等证明。

  6、已获2007年度国家农转项目支持的企业今年不予立项。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支持方式

  1、上海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2、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3、申请单位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4、申请企业需有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相等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2008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材料。

  2、各区(县)科委、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本单位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推荐单位审核,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

  3、各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

  (二)进度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二年;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主体要求、有意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在线受理”及在线打印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8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8年7月16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0日。

  (三)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提交一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网上提交时,需提交原件扫描稿)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复印件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验收证书。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项目的企业要提供200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07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海生物医药与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08室,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黄莹、傅大煦 联系电话:53083592。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