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通知
  •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入库申请
  • 发布日期:2023-10-12

     沪科指南〔2023〕25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入库)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二、申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搜索点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并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1月6日16:00

      

      4.2023年11月9日16:0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5.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

      

      四、评价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价方式。

      

      五、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其中:评价为A等(优秀)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评价为B等(优良),给予不超过A等50%的补贴。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匹配。

      

      六、结果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支持载体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