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指南〔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技传播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
方向1.科技传播理论研究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研究内容: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集聚专业力量和相关资源,建立一支能够持续产出有影响力的科技传播理论研究成果的队伍。梳理并调研国内外科技传播相关研究,研究国内外科技传播前沿理论和模型、科技传播发展规律和公众参与科学行为,并剖析其对科技创新的影响,
考核指标:1.项目组为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组成不少于1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技传播专家队伍,举办科技传播专业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4次,需有在国内外科技传播学术组织任职的专家学者参加。
2.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科普人才不少于3人,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科技传播研究成果不少于5项。
3.面向全市相关专业人群开展能力培训,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编写相关理论研究方法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会等。
4.公开出版一套(本)相关主题书籍。
申报主体要求:高校、科研院所,需提供科技传播理论研究学术成果。
方向2.科技传播专业课程设置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研究内容:面向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在职教育培训学员,开发科技传播素质教育课程,提升科技传播研究与实践能力。课程课件须将科技传播前沿理念、科普表达技巧、科技成果可视化实践、科普作品创制方法等内容融会贯通,将文案教学、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环节有机结合。
考核指标:1.课程不低于24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课程课件成果包括教案、教学PPT、短视频、课程实录。课程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2.明确本单位的1个线下教学实践点。线下实践教学不低于24个课时,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举办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相关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
4.公开出版一套(本)科技传播相关主题书籍或教材。
申报主体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具备招录在职教育培训学员资格的事业单位。已有“科技传播能力体系建设”在研项目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方向3.科创教育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项。
研究内容:基于申报单位已有的科创教育品牌,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普队伍,队伍涵盖各行各业专家,实现科技、教育、艺术、心理等领域的跨界资源融合与汇聚,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科创教育品牌,充分研究和运用高新技术针对各类群体开展校外科创教育活动。针对特定群体的科创教育和科技知识终身学习的作用等方向开展研究,总结并发布科创教育相关经验规律。
1.项目组为不少于2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创教育队伍,每位项目组成员需参加线下研讨会或培训会不少于1次。每年需举办不少于2次科创教育沙龙等专业研讨会。
2.研究总结相关学科或特定人群相关科普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
3.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科普人才不少于3人。
4.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牵头与6家及以上本领域单位合作,面向合作单位、全市科学老师、科技辅导员等专业人群开展能力培训,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编写并发布行业内科创教育行动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会等。
5.策划实施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单场活动时长不低于90分钟,线下活动受众不低于2000人次。“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经市科委发文认定的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以及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申报。
方向4.健康科普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项。
研究内容:基于申报单位已有的健康科普品牌,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普队伍,队伍涵盖各行各业专家,实现科技、卫生、艺术、心理等领域的跨界资源融合与汇聚,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健康科普品牌,研究方向为疾病预防、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与治疗。充分研究和运用高新技术来开展健康科普实践,总结并发布健康科普相关经验规律。
考核指标:
1.项目组为不少于20人的跨界融合的健康科普队伍,每位项目组成员需参加线下研讨会或培训会不少于1次。每年需举办不少于2次健康科普沙龙等专业研讨会。
2.研究总结单一疾病或特定人群相关科普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
3.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科普人才不少于3人。
4.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牵头与10家及以上本领域单位合作,面向合作单位以及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群开展科普能力培训,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不少于5000人。编写并发布行业内健康科普行动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会等。
5.策划实施线下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单场活动时长不低于90分钟,线下活动受众不低于2000人次。“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
三级甲等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持有健康科普账号单一平台粉丝量超过50万。
限项规则:同一单位同专题限申报一项。
专题二、优质科普作品创制及推广
方向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项。
研究内容:出版并推广科普图书不少于1本,要求图文并茂,并围绕图书涉及的科技知识创制延伸科普作品并实施推广。图书及科普作品内容聚焦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重要科技成果。
考核指标:
1.由科技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主编,围绕图书展开延伸内容创制及推广,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0万人次。
2.线下举办相关活动不少于6次,其中新书发布会不少于1次。在市科委指定地点展示不低于2场。
3.图书发行量不低于10000册。
申报主体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出版机构,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2.申报单位需持有申报图书的版权。
方向2.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研究内容: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作品创作发表与出版推广。内容聚焦上海重大科技成果、科学前沿最新进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以生动的创新故事,丰满的人物形象,展现创新历程的深厚内涵与精神印记。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科学事实,科学原理表述准确,兼顾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
考核指标:1.作品在国内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文学平台发表,初次发表时间不得早于项目执行日,须包括科学性审查环节。作品总字数不低于20万字。
2.作品公开出版,出版单位为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的本市出版社。
申报主体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具备国内网络文学平台(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法人单位,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2.作者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定向创作协议。
方向3.新媒体科普视频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12项。
研究内容:面向青年群体创制新媒体风格系列科普中长视频并组织推广,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从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入手,科技知识密度高,通过情感价值的传递与观众形成情感共鸣,有较高可看性。
考核指标:
1.节目单期时长在6分钟以上,总节目数不少于2期。制作节目配套推文不少于2期。做好科学性审查,引用数据、理论等需引用文献或标注来源。
2.与知名新媒体科普视频制作者合作创制并利用其账号共同宣传推广,节目总播放量不低于100万人次。
3.“上海科技节”期间,须在市科委指定平台发布作品不少于1期。作品须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
申报主体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基地可以申报,须与知名新媒体科普视频创作者合作,并提供相关证明。要求合作账号单一平台粉丝数不低于20万。
方向4.上海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科普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项。
研究内容:2022年以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等科技成果的科普内容创制与宣传,集中宣传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成果。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考核指标:
1.项目执行期内,创制图文或微视频等科普作品每月不少于1篇(部)。
2.作品除在申报主体的报纸、APP平台推广外,还须在其他五种以上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线上推广(网络累计点击量)不少于300万人次。
申报主体要求: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没有在研的“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
1.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
2.至2023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法人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方向5.科普产品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研究内容:明确并聚焦一个科技领域,从公众需求点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发一套科普产品并配套相关科技课程及操作说明。开发科学小实验并开展线下实践教学、线上推广,最终形成上市的科普商品。
考核指标:1.遴选并确定不少于1套科学实验包(盒)、科学展教具、实验装置等类型的科普产品雏形小样,进一步开发优化。
2.产品内含不少于4个相关科学知识主题,每个主题配套互动科学实验不少于1个,讲解相关科技知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科学性审查。制作产品配套多媒体课程,项目成果包括实验配方、产品终样、多媒体课程等。
3.开展科普产品线下推广服务不低于6场次,参与总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其中在市科委规定场次服务不低于3次,向公众免费发放科普产品不少于500套且免费发放产品成本不低于10万元。“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4.形成书面总结报告1份。项目成果需在科普交易专板挂牌,完成科普产品的后续交易。上市产品相关备案时间在立项时间之后。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需提交科普产品雏形小样,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基地,需与产品设计生产相关企业合作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
2.产品设计生产相关企业可以申报,需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基地相关科学团队合作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
专题三、产学研协同科普
方向1.“一区一特”区域特色科普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研究内容:根据区域特点和建设要求对区域特色科普集群或平台进行整体性规划,推动建立多地、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相关领域相互带动促进的融合发展局面。
考核指标:
1.创建至少1家市级科普基地。
2.集聚本区域5家以上科普相关企业,推动建立特色科普产业集群。
3.结合区域特色和题材特征,形成区域特色科普品牌。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0万人次。
4.项目产出成果不少于3项,在“沪科普”科普交易专板等科普交易平台挂牌并完成成果转化交易。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通过所属区科委(协)推荐,并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每个区可推荐1个项目,已有“‘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在研项目的区不可推荐。
方向2.学会科普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研究内容:打造学会科普品牌,开展相关学科领域以及交叉学科领域知识的普及,策划学会科普活动方案,发动学会成员单位广泛参与实施。科普品牌特色鲜明,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贴近百姓现实需求。
考核指标:
1.举办系列线下活动不少于12次,参与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
2.制作符合新媒体风格的主题科普长视频不少于10个,每个6分钟以上,总播放量不低于50万人次。
3.制作6课时以上课程课件1套,每课时需包含两个科学互动实验,线下教学受众不低于500人次。
4.围绕本领域,梳理构建完整知识体系,编写面向学会行业领域内从业人员的科技传播行动指南或指导手册不少于1套,研究总结相关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
5.“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
2.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3.没有在研的“学会科普活动”项目。
方向3.公众参与科学研究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资助不超过8项。
研究内容:提出公众参与科学研究课题,设计研究形式并做好宣传推广。由明确的科学问题驱动,通过公众参与者与科学家一同设计课题、收集和分析数据等,最终由科学家组织带领公众共同回答具体的科学问题,从而产生新知识或新理解,促进非职业科学家、科学爱好者和志愿者等公民科学家直接参与科研活动,打造公众直接参与科学研究新范式。
考核指标:
1.基于一项适合公众参与的在研科研课题,研究制定公众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公众应参与项目设计、数据收集、数据核查和清洗、报告撰写等相关过程。
2.创建一个可持续的公众参与科学的特色活动平台并做好平台建设。招募参与的志愿者人数需超过500人,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数据管理等工作。
3.举办项目成果普及系列活动不少于3次,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
4.做好数据共享和发布工作,发表或公布相关数据信息、研究报告等。研究总结报告内容须包括公众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规律经验、数据质量、参与者的获益、对社会及政策的影响等。
5.发表项目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须在项目研究成果和出版物中署名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群,并标明其贡献。
6.“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需提供本项目依托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本项目负责人为该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需与企业、民办非法人单位、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基地合作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
2.企业、民办非法人单位、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基地,需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
方向4.青少年科创教育培养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研究内容:明确一个学科领域,面向合作初中、高中等青少年群体开展该学科领域的科创教育一体化培养工作,探索并制订相关培养机制,打造区域性科创教育联合体。
考核指标:1.结合申报主体特色学科领域,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与某一个行政区内的高中、初中各不少于2所开展合作,包括科创后备人才初高中接续培养、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创建等。项目覆盖学生群体不少于200名。
2.须向合作中学各配备一名科学副校长,由正高级职称的课题组长兼任,培养机制和聘任期不少于3年。
3.在合作中学定期开展科普课程实践,每学期不少于4节科普课程,每节课不少于3个科学互动实验或实践。
4.为合作中学制订青少年科创培养方案,包括不少于10个科学探究课题方向。
5.为合作中学相关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提供不少于4次培训,制定科技老师工作考核与交流机制。
6.总结科创教育一体化培养、科学素养提升相关经验和规律,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1份。
7.“上海科技节”和“上海市青少年科技节”期间开展活动。
申报主体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学科应建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提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5.创新型科技传播活动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拟资助不超过4项。
研究内容:策划实施创新型科技传播活动,基于可借鉴的活动模式,总结相关经验并开展研究,打造公众端与科学端双向互动的实践新标杆。策划的科技传播活动模式在国内具有开创性,在内容策划、活动形式、参与聚合、平台建设、传播途径等方面至少体现三处模式创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考核指标:
1.举办系列线上或线下活动不少于10次,引导公众充分参与科学互动。活动推文或短视频须进行线上推广。活动要求累计线上线下参与人次不低于50万人次。
2.形成一个可持续的科技传播特色活动平台或运营组织,培养一支科技传播队伍。
3.总结科技传播实践经验,研究科技传播规律并发布有关成果。
4.“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方向6.科技发展重点和政策传播
执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研究内容:加强国家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重要科技创新政策传播,打造硬科技与软科学传播协同发展模式,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
考核指标:1.创制针对国内外科技前沿热点、国家和上海科技发展重点方向的科普性文章,每月不少于15篇。
2.创制解读国家重要科技战略政策、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相关战略政策的原创文章,每月不少于10篇。
3.创制6分钟以上新媒体科普视频不少于20期,传播量不低于10万。
4.举办围绕国内外科技热点、科技创新重点方向或科技创新政策的沙龙活动不少于20场,全年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位。
5.总结品牌建设和重点活动举办的经验规律并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1份。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有参与制订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或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规划的研究基础,需提供立项等相关证明;持有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前沿科技普及等科技传播账号矩阵,持续运营不少于5年,全网传播量不低于2000万;主办科普期刊不少于1本,近三年的年发行量不低于5万册。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已作具体要求除外),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提供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8.科普出版作品须提供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文本。
9.需配合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技传播活动。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6月3日16:30。
四、评审方式
专题一、专题三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专题二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