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沪科指南〔20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技传播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

 

  方向1.科技传播理论研究与实践

 

  研究内容:以构建专业化科技传播理论体系为目标,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整合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跨学科团队。立足2027年5月上海举办2027世界科技传播大会,系统研究并全景式展示国内外科技传播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包括重要理论、重要事件、重要参与者和标志性案例;重点研究科技传播规律、科技传播评估体系、科普产业转型路径、公众科学参与模式及其对技术成果转化的影响机制,为上海建设科技传播高地提供支撑。

 

  考核指标:

 

  1.组建不少于1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技传播专家队伍。

 

  2.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人,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科技传播研究成果不少于5项。

 

  3.面向全市相关专业人群开展能力培训,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编写理论研究方法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等。

 

  4.举办科技传播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4次,并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5.公开出版一套(本)相关主题书籍。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项。

 

  申报主体要求: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需提供科技传播理论研究学术成果。

 

  方向2.科技传播专业课程设置

 

  研究内容:面向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在职教育培训学员,开发科技传播素质教育课程,提升科技传播研究与实践能力。课程内容须涵盖科技传播前沿理念、科学家精神传播实践、科普表达技巧、科技成果可视化实践、科普作品创制方法、公众参与及公众影响科学研究的设计等,并结合文案教学、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考核指标:

 

  1.课程不低于24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课程成果包括教案、教学PPT、短视频、课程实录。课程线上推广累计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2.明确本单位的1个线下教学实践点。线下实践教学不低于24个课时,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举办科技传播能力建设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并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4.公开出版一套(本)科技传播相关主题书籍或教材。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申报主体要求: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训事业单位。已有“科技传播专业课程设置”在研项目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方向3.校外科创教育

 

  研究内容:依托申报单位现有科创教育品牌基础,组建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多学科科普团队,汇聚科技、教育、艺术、心理等领域的专家资源,推动跨界融合创新。通过系统研究高新技术在校外科创教育中的应用,面向不同群体构建全链条教育体系,重点探索特定群体科学素养培养路径、科学家精神融入机制及科技知识终身学习模式。持续深化品牌建设,同步总结提炼科创教育实践经验规律并进行成果发布。

 

  考核指标:

 

  1.组建不少于2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创教育专家队伍,每位专家需参加线下研讨会或培训会不少于1次。每年举办科创教育沙龙活动不少于2次。

 

  2.研究总结相关学科或特定人群科普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

 

  3.培养科技传播方向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人。

 

  4.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牵头与6家及以上本领域单位合作,面向合作单位、全市科学老师、科技辅导员等专业人群开展能力培训,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编写并发布行业内科创教育行动指南不少于1部,并应用于培训等。

 

  5.策划实施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单场活动时长不低于90分钟,线下活动受众不低于2000人次。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申报主体要求: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以及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申报。

 

  方向4.青少年科创教育培养

 

  研究内容:确定一个具体学科领域,并针对初中及高中阶段青少年群体,开展科技创新教育一体化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通过设计并实施一套系统培养机制,促进形成区域性科技创新教育联合体。

 

  考核指标:

 

  1.申报主体依据自身特色学科,与2所高中展开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相关高中出具书面同意书,并推荐同区至少1所初中参与。合作聚焦科创人才初高中接续培养、学校科技教育特色打造,覆盖学生不少于200名。

 

  2.为每所合作中学各配备1名科学副校长,由高级职称课题组长兼任,聘期不得少于3年。

 

  3.在合作中学定期开展科创课程,每学期至少4节。每节课不少于3个科学互动实验或实践项目。

 

  4.为合作中学协商制定青少年科创培养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不少于10个科学探究课题。

 

  5.为合作中学的相关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提供不少于4次培训,同时制定科技教师工作考核与交流机制。

 

  6.对科创教育一体化培养、科学素养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规律进行总结,形成至少1份研究报告。

 

  7.在“上海科技节”和“上海市青少年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申报主体要求:与中学有良好合作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学科应建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并提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专题二、优质科普作品创制及推广

 

  方向1.科技类网络文学

 

  研究内容:科技类现实题材或科幻题材网络文学作品创作发表与出版推广。现实题材内容聚焦上海重大科技成果、科学前沿最新进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科幻题材内容聚焦三大先导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未来产业(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科学事实,科学原理表述准确,兼顾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

 

  考核指标:

 

  1.作品在国内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文学平台发表,初次发表时间不得早于项目执行日。作品总字数不低于15万字。

 

  2.作品公开出版,出版单位为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的本市出版社。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现实题材和科幻题材各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本市网络文学平台,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2.作者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定向创作协议。

 

  方向2.上海科技进展全媒体传播

 

  研究内容:运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结合融合传播形式,集中展示上海在国际前沿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布局、实践与进展,宣传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成果。通过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思维,提升市民科学素养和思辨能力,激发青少年科创兴趣和提问意识。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考核指标:

 

  1.设立具有独立品牌名称与标识(logo)的融媒体栏目。

 

  2.品牌栏目每周创制科普作品不少于1篇(部),形式包括图文、短视频或小程序互动等不少于三种。围绕项目主题,由申报单位主办的线下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与头部网络平台创作者(微信号、抖音、B站、小红书等头部网络平台单平台关注人数超30万以上)合作制作短视频不少于6个。

 

  3.作品除在申报主体的报纸、APP等自有平台设有明确的版面或专区外,还须在其他五种以上第三方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线上推广(网络累计点击量)不少于500万人次。

 

  4.报道内容聚焦2023年以来,国家和上海科技奖成果,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上海成果,在沪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重点实验室以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科技进展。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项。

 

  申报主体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作品获得过“上海新闻奖”的市级新闻单位,具备丰富科技成果宣传报道经验;

 

  2.运营至少2个关注人数超100万以上的官方互联网账号。

 

  专题三、产学研协同科普

 

  方向1.打造特色科普市场化集群

 

  研究内容:根据区域特点和建设要求,对区域特色科普集群或平台进行整体规划,建立多地、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科普与相关领域相互带动促进的融合发展局面,探索科普市场化路径。

 

  考核指标:

 

  1.打造区域特色科普品牌,将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商业等多个领域融合,开展市场化线下活动不少于24次。其中,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线下活动不少于8次。

 

  2.通过视频、图文等形式持续开展区域特色科普品牌线上推广,累计点击量不低于20万人次。

 

  3.集聚5家以上科普相关企业,推动建立特色科普产业集群。

 

  4.项目产出成果不少于3项,在全国科普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科普交易平台挂牌并完成成果转化交易,挂牌的起始日期应在立项之后。

 

  5.依托全国科普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系统展示与推广本区域特色科普品牌活动和科普成果。总结提炼本区域特色科普市场化探索经验,形成至少1份研究报告。面向高校院所与行业领域专家,开展至少1次经验总结交流报告。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项。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通过所属区科委(协)推荐。每个区可推荐2个项目,并承诺出台区级支持政策。

 

  方向2.未来产业科普

 

  研究内容:聚焦前沿科技,重点围绕细胞与基因治疗(包括免疫细胞疗法、干细胞疗法、基因增补疗法、基因编辑疗法等)、脑机接口(侵入式、非侵入式、介入式)、量子(量子力学、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领域开展科普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布局培育。

 

  考核指标:

 

  1.组建不少于2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普专家队伍,每位专家需参加线下研讨会或培训会不少于1次。举办科普沙龙等活动不少于4次。

 

  2.研究总结本领域相关科普工作的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

 

  3.制作符合新媒体风格的主题科普视频不少于10个,每个6分钟以上,总播放量不低于100万人次。

 

  4.策划实施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线下活动受众不低于2000人次,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5.项目产出成果需在全国科普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科普交易平台完成公开挂牌,挂牌的起始日期应在立项之后。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和量子各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的申报主体须为高校、科研院所或三级甲等医院;脑机接口领域的申报主体须为三级甲等医院;量子领域的申报主体须为高校或科研院所。

 

  方向3.重点科普场馆品牌打造与市场推广

 

  研究内容:依托上海科技馆等本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的科普品牌资源(如教育活动、研学、影视、文创等,简称“科普IP”),精准分析公众科普需求,通过知识产权转化设计、集中展示展映、多元传播、专业交流与公众活动等方式,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研学科普线路、联展联映等,进一步发挥重点科普场馆的平台作用,实现优质科普资源的传播推广。

 

  考核指标:

 

  1.聚焦前沿科技和重点科普场馆的科普IP,完成面向科普场馆应用的知识产权转化策划与设计方案,并在科普场馆落地应用。

 

  2.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IP,组织开展论坛或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创作者和场馆代表参加。

 

  3.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IP,建立协同合作机制,打造科普IP联盟或协作网络,国内外合作单位不少于5家,并形成明确的协作框架或运行机制。

 

  4.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不少于1份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或实践报告。

 

  5.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等重大活动期间,策划并实施科普活动不少于4次,累计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项。

 

  申报主体要求:须与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合作(提供证明材料)。

 

  方向4.科普与艺术的跨界融合

 

  研究内容:打破学科边界,用艺术感性语言诠释科技理性之美,激发公众对科学的理解与共鸣。推动文艺创作演出院团、高校艺术团队与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创新艺术形式,呈现科学内核,展现科学之美,打造兼具思想深度与审美价值的跨界融合作品。

 

  考核指标:

 

  1.与具有科研能力的单位合作或基于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开展,完成一部(首)以科学普及、科技传播为主题的艺术作品,形式包括戏剧、音乐、舞蹈等舞台艺术,并组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

 

  2.作品至少完成5场演出,其中至少包括1场公益性演出(含网络播出场次)。

 

  3.联合艺术场馆、博物馆或社区文化中心等文化机构,在项目执行期间举办不少于5场线下艺术科普讲座、工作坊等活动。

 

  4.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线下演出或展示活动。

 

  执行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在本市从事舞台艺术演出的企事业单位,并提供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9.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10.科普出版作品须提供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文本。

 

  11.需配合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技传播活动。

 

  12.对需申报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4月9日前获得相关部门申报推荐函。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4月16日16:30

 

  四、评审方式

 

  专题一、专题二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三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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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