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创新药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3 文号:沪科指南〔2026〕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本市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等文件要求,支持创新药械产品在医疗机构开展示范应用与推广,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创新药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内容包括创新药品应用示范和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两个专题,申请人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一、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6.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8.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10.每个项目分为5个课题,分别由牵头及主要参与医疗机构承担,牵头医疗机构的课题负责人即为整个项目负责人。项目及课题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每位申报人申报项目及课题不超过1项。

  11.医疗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及课题申报,并在立项后加强协调、推进和管理。项目牵头医疗机构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课题承担医疗机构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课题承担医疗机构须配合项目牵头医疗机构按进度完成课题任务。涉及伦理审查的项目,课题承担机构应主动认可项目牵头机构的伦理审查结果,采取简易程序加快伦理审查。

  12.每个药品的每个适应症、每个医疗器械(以注册证计)同一方向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且仅支持一次,已获本专项资助的不再支持。每个申报项目仅限包含一个药品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所应用或研究的创新药械产品应在本市实现产出。

  13.参与企业须为所应用或研究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注册人。

  14.申报各专题方向1的项目牵头及课题承担医疗机构应具有使用创新药械产品示范应用的合规条件,应用示范产品及配套耗材应取得本市收费编码,并已经或即将进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或外配处方目录)/用械目录;若应用示范产品为医疗设备,项目牵头及课题承担医疗机构应已经或者承诺采购。

  15.申报时附件须上传创新药械产品注册批件及生产许可证、申报主体合作协议、申报承诺书(包含项目牵头及课题承担医疗机构、企业的承诺书)、创新药品III期或确证性临床试验例数证明等相关材料,专题一方向二须上传拓展新适应症的临床试验批件。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10月23日16:30。

  三、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四、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