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15

姚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研论文监管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研诚信的监管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作出系统部署。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作出部署。


  本市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制度要求,努力健全全市科研诚信体系,净化科研风气,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2019年8月,市科委发布《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投诉举报的方式、查处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有效形成预防与惩治并举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规范高效的案件受理查处机制,畅通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上海科技"官网、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一方面,实施对内监督,即监督科技计划管理的全流程,实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另一方面,实施对外监督,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端行为查实的,市科委可以作出行政约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或撤销项目、撤销已批准的事项、限制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二、关于科研数据的管理


  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并于同年3月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办法》要求各地区建立健全科学数据管理制度,形成以科学数据中心为载体的多级管理架构,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制汇交财政经费支持产生的科学数据。为全面落实国家要求,集聚全球科学数据资源,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市科委正在积极研究起草上海市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同时,研究上海市科学数据中心的建设方案,拟围绕科创中心建设需求,采取阶段性滚动式扩容的方式,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从集中汇交、长期保存、开放共享及异地备份等方面,建设安全、高效的科学数据中心。


  三、关于人才培养和评价


  市科委围绕科创中心建设,始终把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关键,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为动力,实施人才计划,构筑人才培养平台,初步形成了层次分明、各有侧重、较为完整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等一系列人才计划在"留人"和"育人"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批优秀科技英才脱颖而出,成为上海和国家的科研骨干。


  市教委将科研评价纳入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中。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的评价,明确要求扭转现有评价标准中存在的将科研项目与经费数量过分指标化和目标化的倾向、以及重数量和轻质量的倾向,积极探索建立"同行公认、学科(业界)贡献度大"为基本标准的"学科(业内)代表作"评价体系;同时积极完善同行专家评价制度,对从事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教师,明确高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主要成果的形式,增加同行评价专家的人数和同行专家评议权重。市教委还将科研诚信要求纳入师德考核中,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作为绩效考核、职务聘任、晋升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实行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四、关于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


  为加强本市科研诚信工作的协同联动,促进不同系统、不同单位间的交流学习、互动沟通,市科委会同市教委、市卫健委,建立了覆盖科技、教育、卫生系统的科研诚信联络员队伍。2019年9月,市科委举办"科研诚信与创新"主题培训,邀请知名院士面向在沪青年科技人才、科研管理人员等500余人,进行诚信主题宣讲和互动交流,提升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的诚信意识。


  市教委积极将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基础教育领域,"七五"普法期间,组织专家编写《中小学生诚信教育读本》,并举办"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的宣传诚信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近年来,联合市科协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大学园区、学校三个层面,开展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活动,将集中宣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与"七五普法"相结合,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将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内容纳入到研究生培养环节,着力构建宣讲教育长效机制。同时,将科研诚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到本市高校新教师入职岗前培训的内容。2019年,共举办2次全国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论坛,全市各单位共开展宣讲教育活动1868场,共有25万1000人次参与宣讲教育活动,其中:博士生2.2万人次、硕士生9.3万人次、本科生12.1万人次、新晋导师3600人次、科研人员8600人次、新入职教师3800人次。


  五、关于对原创论文的保护


  2019年9月,科技部、教育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对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作出规范。其中,对与论文相关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查处工作,明确规定: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牵头单位。学位论文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发表论文的期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当主动对论文内容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告知作者所在单位。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专章的形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明确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查处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下一步,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强力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创新的科研氛围。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