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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建复〔2024〕42号
余嬿代表:
您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助力上海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形成”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科技创新。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坚持科创高质量培育法治赋能”等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
一、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主要工作情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近年来,市科委等部门围绕强化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是:
(一)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相关立法工作。为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近年来,市科委等部门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相关立法工作要求,开展了科技创新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规,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23年,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市科委牵头开展了《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针对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等重点问题,主要规范政府如何做好创新服务,推动建设良好的创新环境,体现对科技创新的公平普惠和非歧视支持,并强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目前修订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二是研究制定重点领域的政策文件。2023年,本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委办发〔2023〕10号)《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3〕10号),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围绕科技前沿与全市产业布局重点,2023年,先后制定发布了计算生物学、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学等重要领域行动方案和计划,布局实施科技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3年7月,市科委等7部门制定发布《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人员激励等作了制度安排。
三是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评估清理工作,推动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市科委等部门按照本市统一部署,对照“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四个方面的评估清理标准,全面梳理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同时,还组织对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进行隐形壁垒自查清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标准进行了评估,进一步提升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公平透明和可预期性。
(二)提升科技创新领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精细化程度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市科委编制了2023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相应办事指南编制和“一网通办”网上申报系统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科委在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若干业务情形中推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在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办理中推行容缺受理。对于告知承诺的审批事项,在作出行政许可后一年内,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在年度监督抽查工作中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检查。对于容缺受理事项,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个月内,通过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是建立完善行政自由裁量制度。2023年,市科委对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进行了全面修订,细化了相关违法行为的违法情形和处罚幅度,同时,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和违法行为损害法益情况、手段方式、危害后果等因素,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增加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努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优化科技创新的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对科技企业的服务支持。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获取和享受惠企政策的便利度,市科委建设了上海科技“政策北斗”导航平台,通过与“一网通办”办事指南网站及“智能小申”政策问答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了“政策查询-政策解读-政策办理-政策咨询”一站式集成政策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科技政策服务;同时,市科委还通过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高频事项在线专业人工帮办等方式,有效缩短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时间,提升科技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市科委构建了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围绕科技企业培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052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4万家。
二是推动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助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市科委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全国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试点、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等工作。自2020年10月开市以来,上海技术交易所服务220多家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形成交易额超360亿元。推出“技知融”“上市技易贷”等产品,200家科技企业获得授信支持,授信金额36.2亿元。
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推动企业纠纷解决。制定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市司法局牵头建设多元解纷在线平台,为科创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调解、仲裁、引导诉讼一站式解纷服务。同时,加强园区调解组织培育,设立了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青浦区白鹤镇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嘉定区马陆镇马东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园区调解组织,大力推动调解服务进园区,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的主要考虑
诚如您在代表建议中所言,对标对表改革新要求新形势,在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征程中还存在一些痛点堵点难点,需要以法治之力为科创环境持续优化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结合代表建议和本市科技创新的实际,下一步,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适时做好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一是开展相关立法及政策制定工作。根据新产业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情况,适时开展法规规章与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回应科技创新对制度保障的需求。下一步,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修订的《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推动基础研究发展、促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等重点环节和领域,抓紧制定出台相应的细则和配套措施,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G60科创走廊建设相关立法纳入了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市科委正配合市人大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为后续正式立法做好准备。
二是持续做好现有政策法规的评估清理工作。围绕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等方面的标准,提出评估清理建议,同时对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内容进评估清理,重点查找在科技资金安排、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人才引育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条件、歧视性内容,进一步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此外,市科委将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领域政策一致性评估机制,推动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防止“合成谬误”。
(二)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一是优化布局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引导不同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可行性验证、市场可行性评价,构建支持产品创新、资源汇聚、创新者集聚的开放创新平台,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产品导入产业,促进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提升和产学研深度融合。
二是进一步推进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优化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建立技术权益确权体系、科技成果价值确认和市场化评价体系,探索技术产权证券化,形成标志性交易产品,同时探索形成跨境技术交易结算体系和交易模式。建设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跨境推介和落地服务。
(三)持续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机制,探索支持颠覆性技术研究的新方式,助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分类绩效评价制度,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提升科研绩效。
二是推进“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在选人选题、经费投入、组织评价等方面创新管理机制,支持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三是持续推进“探索者计划”,鼓励更多企业支持基础研究。积极与相关企业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按一定比例共同资助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
(四)做好科技企业的精细化服务
一是持续做好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有效提升企业对各类政策的知晓度。把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作为涉企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直播、现场解读、一门式服务进园区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把科技政策送上门,为科技企业提供成果转化、财税资金、创新人才、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创新创业等多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培训辅导,为其提供面对面的个性化服务,为“疑难杂症”会诊。同时,进一步优化上海科技“政策北斗”导航平台的功能,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改善政策问答的智能化用户体验。
二是完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着力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形成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工具包”,促进科技企业群体发展壮大。
三是结合科创企业服务工作,强化企业法律管理意识,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升级解纷“一件事”平台功能,培育更多具有知识产权等商事类纠纷调解能力的专业化调解组织,完善园区调解服务网络布局,为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感谢您对上海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