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6

沪科建复〔2024〕47号

  

季昕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科创主体地位,加快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心支持。建议体现了您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刻认识。强化企业科创主体地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指出,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上海市高度重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有关部门、单位正全力支持和推动相关工作。建议围绕经济下行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放弃长期研发、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系松散、海外高端人才引才缺乏体系化保障支持等问题,梳理了上海市目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了坚持政策引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坚持协同创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效率、坚持机制创新吸引国际化科技人才等建议,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宝贵建议。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认真开展研究,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结合现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政策引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有关情况

  

  1. 支持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我市在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制订、重大科技项目论证等过程中,高度重视企业意见,经常通过调研、座谈、咨询会议等形式,听取各类重点企业对于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项目的意见。同时,我市也在积极探索将企业战略科学家纳入决策咨询体系。例如,近期市发改委和我委正在研究成立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户委员会,其中企业战略科学家比例预计不低于30%。

  

  2. 激励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主体。一是财税政策支持。2023年,我市日均新增科技企业350余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8000家,累计突破2.4万家,同比增长9%。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享受企业3000余家,减免所得税248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企业4万家,加计扣除金额近3300亿元,减免所得税825亿元。2023年,我市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1298家,比上年增长25.8%;新立项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155家,累计扶持280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685家,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3家,科技小巨人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惠企政策支持企业2500余家。二是科技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上海科创板上市企业89家,数量全国第二,总市值全国第一,累计首发募集资金全国第一。上海共有66家企业登上2023年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总估值11147亿元,占比全国20.8%。持续实施企业技术中心专项信贷支持事项“免申即享”,累计服务创新型企业5676家,累计发放资金4709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的企业咨询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参与度,引导企业紧跟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科技创新;持续强化财税政策、科技金融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二)关于坚持协同创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效率的有关情况

  

  1. 支持企业与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一是落实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重点高校、重点企业在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工作,大力培育一批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二是在沪高校持续推行“校内导师+校外企业科学家兼职导师”的双导师制模式,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协同合作、资源共享,依托协同创新项目联合培养人才。三是成立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先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联合各大高水平大学、领军企业等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四是大力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工作,遴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到重点企业一线工作,培养一批优秀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2024计划遴选30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重点企业一线工作。

  

  2.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协同创新平台。一是实施探索者计划。“探索者计划”是市科委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的一个合作平台,邀请重点行业的领军企业“出题”,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共同投入基础研究。该计划自2021年设立以来,我委与参与企业合作,共同支持了50余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高水平研究团队,覆盖集成电路、民用飞机设计、先进计算、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合成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促进产学研用,加快形成联动生态。2023年,我市新增3家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资助项目19个。二是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和市级创新平台。我市企业牵头和承建了13家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1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在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智能网联汽车、增材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先进激光技术、燃气轮机、高端医疗装备、船舶动力、超导、先进技术纺织品和智慧医疗等领域以相关企业为主体创建了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建设链主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持续实施联合创新中心计划(UIC),市有关部门与中国重燃等企业,共同实施燃气轮机、商用航空发动机等领域联合创新计划。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总部建设。2023年,我市印发了《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创新型企业总部的认定标准、支持奖励、便利化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我市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认定了第一批共40家创新型企业总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授牌。

  

  3. 优化协同创新和利益分配模式。一是市科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赋权”,即试点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赋予完成人,建立科技成果运营机制、市场化评价机制和交易机制,推动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给企业;建立“创业通道”,支持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支持高校院所聘任优秀企业人才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创业导师,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二是推动我市我国有企业创新改革试点,选择一批试点单位,形成具体激励方案,针对科研骨干实施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股权、分红、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允许科研骨干按规定持有子企业股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完善行业、企业出题机制,支持有意愿、有创新能力的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作为技术需求方,以 “探索者计划”“揭榜挂帅”等方式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行业产业集团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深化企业与高校协同合作,支持更多在沪高校开展工程人才培养,扩大上海工程硕博士培养范围,让人才培养链更契合创新链、产业链;加快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赋权”,建立科研人员创业企业发展通道,更好支持科研人员参与创新收益分配。

  

  (三)关于吸引国际化科技人才的有关工作

  

  1.逐步探索建立“联合找、学校招、企业供、政府助、协同用、多方赢”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企业等用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海外引才过程中的统筹联动,建立“用人主体生成海外人才需求→用人主体、第三方组织及市场发现人才(“揭榜挂帅”)→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别人才→政府部门配套政策”的海外引才机制,以政府为支撑、园区为阵地、企业为主体、高校为引擎共同加快海外人才引进。二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平台过程中,围绕人才需求和技术瓶颈积极发掘人才,委托与国外密切合作的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海外人才引进,在对应专精领域引进拔尖人才。三是搭建全球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挖掘、引进评估、路径构建等工作,2018至2023年共完成12552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评选打分,形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学术成果分析报告7000余份,为全国280家机构提供定制化服务546次,推荐人才名录130万人次 。四是将重点企业推荐的人才纳入全球杰出人才优享服务,为其提供精准、精细、精品的“一对一”服务,支持企业引进、用好、留住人才。

  

  2. 以重大战略、项目、平台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我市依托在沪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平台、重大学科、重大任务,加快顶尖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自主培养。2023年,上海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稳步推进,外国人才数量和高端人才总量均居全国第一,当年新增两院院士18位、占全国新增院士总数的13.5%。我市对重点企业尤其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的龙头企业赋予市级人才计划自主推荐权和自主认定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探索完善“联合找、学校招、企业供、政府助、协同用、多方赢”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引进海外顶尖科技人才提供更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支撑科技领军企业面向全球产业技术前沿开展科技创新。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