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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建复〔2025〕23号
韩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计划 推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转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基础研究投入的主渠道,主要用于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之后,上海也设立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您提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科学技术突破的重要策源地”,我们十分赞同。目前,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立项800项左右,每项资助20万元。按照项目定位,主要开展面上覆盖、小额资助,目的是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打牢基础研究工作的基础。
针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转化,您提出“出台专项创新培训计划、配套专项资金支持、布局创新节点”等建议,我们认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市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不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关于“创新培训计划”
市科委发布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构建体系完备、常态运行的科学家创新创业培训机制,组织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课程,邀请成功创业者、企业家和科学家分享创业经验和实践技巧。比如,依托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技术转移中心联合专业孵化器推出“转化门诊”“创业学堂”等活动,为科研团队提供个性化指导和精准服务。同时,推行“转化导师”模式,为有转化和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助力其精准选择转化路径,化解创业难题。
二、关于“配套资金支持”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我们布局了多层次支持体系,鼓励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单独或联合设立概念验证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和创意提供科学发现与原理验证、技术验证与原型试制、市场可行性评估等专业化服务。同时,发挥上海未来产业基金作用,为科学家创新创业提供启动资金和研发资金等支持,探索实行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与市场化转股的“拨投结合”模式,帮助原创引领技术跨越“死亡之谷”。
三、关于“布局创新节点”
我们搭建了一所(上海技术交易所)、一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多机构(百余家技术转移机构)互利共生的技术转移网络,通过“科学家合伙人”机制,以服务换股权,“陪伴”科研团队进行项目转化孵化。其中,市、区联动加快培育高质量孵化器,打造以“大零号湾”等为示范的环大学创新创业集聚区,形成“基金+基地+专业孵化”模式,构建覆盖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服务网络。此外,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活动,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的宣传引导,树立典型激发创业热情,为科研人员配备良好的创业条件和配套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生态,从项目筛选、概念验证和资源联动等方面,加快健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全链条推进机制:一是积极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快车道。对于具有应用潜力的基础研究成果,建立后续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延续性支持机制,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团队与行业、企业等应用方合作,进一步向下游推进研究,实现价值。充分发挥企业需求主动牵引作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建设创新联合体参与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二是加强高校院所基础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和转化。完善高质量知识产权创建支持体系,引导支持高校院所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提升应用基础研究潜在高价值专利发现、形成、甄别和转化能力,在关键前沿领域强化核心专利前瞻布局。三是布局建设基础研究成果熟化转化平台。聚焦前沿科技、未来产业等领域,建设高质量概念验证中心,推动原创成果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全链条贯通,加强大学科技园与孵化器、投融资机构、知识产权机构等协同联动,打造基础研究成果孵化转化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上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委将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快释放自然科学基金成果转化效能,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