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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建复〔2025〕19号
许移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地方政府科研经费支持地方高校和企事业单位限制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您经过充分调研,就如何用好全国各省市的科研优势力量,优化科研组织和合理放宽本市财政支持外省市法人主体限制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市财政局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对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方式具有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的改革要求,一是不断优化完善科研项目组织方式,在脑机接口、量子科技、6G、四代半导体等专项中试点实施项目经理人科研组织模式,实施全过程跟踪,赋予项目经理从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的自主权,提升科研组织的效率;二是调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条件,对申报我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设注册时间、行业、职称等限制,同时鼓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针对本市科技创新需求组织进行跨区域合作攻关、技术跨界应用和产学研合作,截至目前,本市科技创新领域已经有一批区域外优势科研单位参与了本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并且获得了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了科研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通过科研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工作跨区域科研协同,实现科技资源的更优配置,有效推动本市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支撑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本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和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作进一步研究,着力为广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符合创新规律、充满生机活力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
二是研究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为“项目经理人制”新型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在前沿交叉领域探索试点先锋合伙人科研组织方式,鼓励科研优势单位合作,推动本市在前沿交叉领域占领科技创新制高点。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本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