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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幸偕委员:
您提出的《鼓励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与国企互相结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措施》提案已收悉。提案中提出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民营小企业的发展确实还有一些难点,如融资困难等。目前,鼓励大小企业合作的政策不多,基本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但是,本市已经注意到这方面的现状,并且正在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全国科技大会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以及上海正在研究制定的有关落实中央政策的配套文件已经注意到了这方面的内容。
政府采购和与之相关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制度,将由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简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须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这些措施已经向您所建议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相信不久之后,新的招标方式对待民营企业将更加公开、公正。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近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设立一批政策性担保公司,并开展对担保公司代偿损失的补偿;二是鼓励国家政策银行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软贷款,可用于对外投资;三是在企业孵化器等机构中进行统贷。此外,在发展风险投资、吸引社会投资等方面也进行了努力,一些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市国资委正在积极探索解决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结合的问题,如国资委下属的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和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国有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共融共进方面已经走在前列:一方面,以产业投资者的身份,着力通过购并和技术联盟提升技术优势,在生物医药、化工、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瞄准国际或国内市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或与产业发展有互补性的民营研发团队和机构,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和资本动作能力,帮助民营科技企业突破资金瓶颈,逐步走向资本市场。同时借助目标企业的研发力量、关键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扩充公司本身的产业技术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以风险投资者的身份,收购市场上有一定前景的科技成果,再将民营科技企业中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化价值的科研产品转让给国有企业,避免了重复研发,也为国有企业提升竞争力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当了民营企业与国有产业集团之间的桥梁。通过以上两种途径,不仅把民营科技企业和国有大企业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而且将新的科技制高点和产业增长点结合起来,可以提高上海产业竞争力。
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是政府关心的重要工作,相信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将会越来越好,希望在这些工作中不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