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3

孙芳霖、刘望军、陈春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发掘上海院校人才与科技潜力加快实现‘上海创造’”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科技创新中心是人才、技术、机构、资金、政策等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的集聚地和配置中心,离不开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及各类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积极参与。提案中关于释放本市高校院所人才潜力和创新活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联动、紧密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推动区域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完善创新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上海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聚焦全面创新改革重大任务和科创中心建设重大需求,先后发布了70余个配套实施办法,涉及170多项改革举措,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技创新收益分配、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创新人才发展、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和开放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制定出台了一批“含金量”较高的政策。其中,市科委在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方面,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坚持青年人才普惠支持与高端人才稳定支持相结合,在大幅增加扬帆、启明星、浦江等人才计划的资助人数和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支持强度和支持规模进一步提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发布“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医院、高校开展联合攻关。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方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建立和完善从创业团队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扶持链,将政府支持“贴”到产业技术升级的关键环节、覆盖到整个科技企业成长链上。完善“3+X”系列科技金融产品,着力解决“轻资产、无抵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优化创新政策环境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基于现有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改“25条”),不断给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人才“放权松绑”。

收到提案后,市科委认真研究了提案中的建议,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不断完善下阶段科技创新工作思路。下一步,市科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围绕委员提案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本市科改“25条”精神并加快完善各项配套实施细则,不断激发广大科技创新人才活力、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主动融入区域创新网络,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坚持知识价值导向,优化科技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按照“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战略研究、科技管理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实验技术等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领域职称改革。坚持青年人才普惠支持与高端人才稳定支持相结合,拓宽本市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各类青年人才计划、博士后计划的资助面,加大资助力度,优化支持方式。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从政策上明确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更好地鼓励科研人员服务企业和产业技术升级需求。

二是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鼓励开放合作与联合攻关,积极推进实验室开放、仪器设施共享、研究人员流动,在前沿科技、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引导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攻关。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入推动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联合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的互联互通,促进“三省一市”技术交流和转化。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形成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扩大“科技创新券”“四新券”适用范围,进一步盘活本市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创新资源。鼓励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

三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遵循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和特点,对照科改“25条”精神,重点聚焦专职机构设置、成果披露制度、价值培育、成果处置、成果定价、转化实施、收益分配等方面,加快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继续鼓励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成果价格。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功能型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和数据加快建立科技成果库,完成上海国际技术商城一期开发并投入试运营。同时,加快上海技术交易所转型发展,逐步构建全球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成为科技成果信息披露和项目需求对接的重要平台。通过制定政策细则,引导科研事业单位加强科研过程标准化管理,授权技术转移专职机构建立成果信息和需求披露机制。

此外,市科委还将按照市委年初关于推动大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通过调研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不断跟踪评估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制约政策落实的瓶颈问题和难点、痛点。根据本市科改“25条”精神,加强与市发改委、教育、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努力在落实本市科技体制改革各项举措、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科创中心建设方面形成合力。

此复。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上海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指导,衷心期盼各位委员今后继续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建言献策。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