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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1〕116号
赵蓓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上海产学研联动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产学研合作是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和主要路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的一个重要环节。赵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配套公共服务,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等建议对本市下阶段建立企业需求导向的技术转移价值链具有借鉴意义。
一、关于“完善高校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的建议
近几年,国家和本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举措,极大地释放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活力。2020年本市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市场合同登记11483项,合同额129.97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33.6%、176.2%。“十三五”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合同成交额平均增长率为29.2%,远高于“十二五”7.8%的增幅。根据2021年4月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19年上海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成果的金额为36.0亿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金额比达23.6%;上海在科技成果产出和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方面均排名第一;2019年本市高校院所对个人的现金和股权奖励超过5亿元,总奖励人次为4294人次。
在政策举措方面,本市出台“科改25条”,强化深化高校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科技成果权益管理、加强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优化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等,并积极组织本市高校院所参加国家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等。各高校院所根据国家和本市政策文件,修订完善配套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据了解,近几年,本市理工类高校院所制订或修订与成果转化相关的文件达近百件,上海交通大学于2021年3月10日就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体系“1+5+20”政策文件。
在加大税收与科研制度衔接方面,国家层面在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联动发展方面实施了多项税收支持政策,包括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由于税收政策制定权在中央,地方无权自行制定,因此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专项试点方式开展制度探索,比如国家有关部委和本市相关委办局落实国家发改委《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开展高校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纳入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减免范围试点”等。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公共服务”的建议
市科委与相关委办局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
一是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在汇聚各类技术要素资源方面,东部中心汇集国内外4.6万项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机构超过200家,布局23家国内分中心、海外分中心11个、海外合作机构超过80家,流转海外技术超过200个,通过创新挑战赛、全球技术转移大会、渠道共建等方式,结合技术转移机构擅长的领域,为其导入企业需求和技术转移服务需求,2020年联合各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超过15亿元。创新挑战赛平台2020年汇聚947家长三角企业有效需求2755项,企业意向投入41.9亿元,收集解决方案1002项,解决对接468项。在提升技术转移行业能力方面,根据技术转移服务的薄弱环节,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牵头,联合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制定《技术转移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DB31/T1283—2021)和《技术转移技术评价规范》(DB31/T1284—2021)两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围绕人才培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结合技术转移人才特点、技术转移规律,以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为基础,编著专业化系列教程,为科技部火炬中心等级认证提供参考。依托同济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技术转移方向硕士研究生,构建系统化的学历教育培养体系。强化继续教育中技术转移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完善职业技术经理人(经纪人)梯度化培训课程体系,构建学员社群,向技术转移机构推送项目、资本、需求等业务资源,为学员提供实战场景。
二是打造公平公允的技术交易场所。上海技术交易所于2019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设在中国证监会)资质备案,根据本市交易场所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10月12日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注册设立,10月28日开市。上海技术交易所的核心功能是建立公平公开的技术交易场所,在保障公信力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了服务体系、交易体系和保障体系三大体系支撑交易所稳定高效运营,形成了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16项服务指南,挂牌、非公开协议、成果公示、技术拍卖等20余项交易流程。自开市以来,实现2家国家级成果平台、14家高校院所和1家医疗机构、23家企业、16家服务机构与12家银行投资机构进场。意向进场科技成果5000余项,意向交易金额超15亿;1400余项科技成果挂牌,至今完成超过8亿元的交易鉴证。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融资平台,探索“官产学研金服用”的联动发展。近年来,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构建“政企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体系。2019年11月30日,与10家银行共同签署《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政银合力、合作共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格局,迄今已有15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指导组建了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涵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机构、高校、产业园区等单位;优化了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供需对接功能,搭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2020年,本市知识产权质押总金额达38.41亿元,同比增长42.95%。同时,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成功入选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四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市财政局连续多年增加科技创新计划等专项资金规模,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等方面科研投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增加科技型中小技术创新资金资助数量。支持各类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载体,为初创期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场地和服务。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提高资助额度,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各类科技服务。持续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支撑产业链创新,形成对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服务供给,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五是完善技术转化载体,构建创新网络。积极推动三大类载体平台建设,引导大学科技园“回归初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培养、集聚辐射带动等核心功能。未来零号湾创新创业集聚区将实现“创新策源-成果转化引领-产城融合”三大核心功能,将成为继“环同济圈”后,又一个承载成果转化的“沃土”。建设上海市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聚焦“国际化网络建设”、“高校策源功能”和“军民技术双向转化”三大特色功能。加快布局全球技术转移网络,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布局46个国际技术转移渠道,开展跨境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投融资和技术先导孵化等服务。中以(上海)“创新园”定位“联合研发、双向技术转移与孵化”。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的建议
为落实“上海2035”总规,促进土地高质量利用,对标国际化大都市的产业空间治理,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和高端产业引领,市规资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等支持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同时,在产业用地规划和供应方面,均注重产业导向,充分听取产业部门意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和高端产业引领,促进产学研联动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产业区块划定时,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共划定111个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明确了一批创新创业集聚区和孵化基地。依托张江、紫竹、漕河泾、临港、松江G60科创走廊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城和重要产业基地,建设产业创新功能集聚区和科创城区。按产业需求确定开发强度等规划指标。二是土地供应时,强调产业准入,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应产业用地,落实产业发展战略和布局要求。三是结合产业布局持续供应产业标准地。把储备产业用地与产业地图明确的布局要求相结合,明确产业准入导向,提前推进空间规划、用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工作,主动快捷供应产业“标准地”,向社会公示,引导项目按产业导向精准落地,推动产业布局优化。
按照“四个论英雄”的总体要求,“十三五”以来,本市加强产业发展统筹布局,积极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探索建立电价、土地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强化产业准入绩效引导,着力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在产业规划引领前提下,本市着力推进产业园区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根据特定产业特殊需求,提供土地多样化供给方式和开发强度支持,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下阶段,对于提案里“探索科研成果转化的‘负面清单’”等建议,将持续完善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对各类创新载体、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政策举措,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研发成果转化环节的投入;对“在促进成果转化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等相关落地运转建议,将利用“智慧产业空间”数据场景应用,分析各区新供产业用地的区域分布和行业投向,帮助产业部门和区级相关部门结合产学研联动发展的有关需求,精准有效地解决不同产业和企业发展面临的规划土地问题,促进产学研联动发展;对于“进一步优化全市的产业布局,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等涉及产业方面的建议,本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产业治理和空间治理的水平,更好适应产学研联动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跟踪企业用地需求,探索更具持续性的产业用地供给政策,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