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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1〕100号
民进上海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强上海科技创新策源新动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增强科技创新策源新动能,明确要素市场资源配置有利于激活整个技术市场各类创新要素的活力,提升技术转移效能。民进市委提出的建议,对于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的举措也与本市即将发布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推进举措基本一致。
一、关于“加快产权激励试点”的建议
近几年,国家和本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举措,极大地释放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活力。2020年本市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市场合同登记11483项,合同额129.97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33.6%、176.2%。“十三五”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合同成交额平均增长率为29.2%,远高于“十二五”7.8%的增幅。根据2021年4月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19年上海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成果的金额36.0亿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金额比达23.6%。上海在科技成果产出和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均排名第一。2019年本市高校院所对个人的现金和股权奖励超过5亿元,总奖励人次为4294人次。
近阶段,市科委积极推动本市高校院所参与国家赋权改革试点,推动相关单位研究制订方案和细则。2020年,上海交大、复旦大学、中科院微系统所、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6所高校院所参与科技部赋权改革试点,占全国试点单位比例15%。截止目前,上海交通大学于3月10日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体系“1+5+20”政策文件,针对赋权试点各项任务,明确相关管理办法、细则,已完成赋权改革项目2项,涉及成果15项,金额400万元。复旦大学于3月29日发布《复旦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赋权试点负面清单,方案遵循有转化需求再赋权、依申请进行赋权和对所有权进行部分赋权的原则,开展赋权试点,正在推动的赋权改革试点项目有3项。上海大学等其余4所高校院所均已起草制定赋权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预期在6-9月完成并出台相关方案及制度,其中上海海事大学正在落实2项试点项目。国资委以成果分享为重点,在上海电气、华谊集团开展事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在新一轮行动方案中,我委也对赋权试点工作在尽责免责方面给予支撑。
二、关于“强化中介服务能力”的建议
近几年,市科委高度重视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的培育工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券等政策工具支持高校院所内设技术转移转移机构能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本市也涌现了盛知华、容智、云孵、迈科技、绿丞等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2020年本市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市场化机构143家,与2017年相比增长79%;促成技术交易3035项,增长155%;促成技术交易额41.03亿元,增长214%;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人员1375人,增长68%。重视大学科技园培育孵化功能,2020年,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增强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辐射带动等功能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引导大学科技园“回归初心”。11月,市科委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订《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配套政策落地。
为了弥补技术要素资源间的信息不对称、民营技术转移机构在获取技术要素资源等方面的信任度不高等问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在汇聚各类技术要素资源方面,东部中心汇集国内外4.6万项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机构超过200家,布局23家国内分中心、海外分中心11个、海外合作机构超过80家,流转海外技术超过200个,通过创新挑战赛、全球技术转移大会、渠道共建等方式,结合技术转移机构擅长的领域,为其导入企业需求和技术转移服务需求,2020年联合各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超过15亿元。在提升技术转移行业能力方面,根据技术转移服务的薄弱环节,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牵头,联合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制定《技术转移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DB31/T1283—2021)和《技术转移技术评价规范》(DB31/T1284—2021)两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围绕人才培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结合技术转移人才特点、技术转移规律,以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为基础,编著专业化系列教程,为科技部火炬中心等级认证提供参考。依托同济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技术转移方向硕士研究生,构建系统化的学历教育培养体系。强化继续教育中技术转移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完善职业技术经理人(经纪人)梯度化培训课程体系,构建学员社群,向技术转移机构推送项目、资本、需求等业务资源,为学员提供实战场景。
三、关于“打造技术市场新平台”建议
正如提案建议“技术转移交易市场建设必不可少,但又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本市有两大类技术市场平台,一是受国家和本市证监、金融等部门监管的交易场所;二是市场化发展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两类平台在引导和支持方式方面,各有差异。
上海技术交易所于2019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设在中国证监会)资质备案,根据本市交易场所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10月12日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注册设立,10月28日开市。上海技术交易所的核心功能是建立公平公开的技术交易场所,在保障公信力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了服务体系、交易体系和保障体系三大体系支撑交易所稳定高效运营,形成了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16项服务指南,挂牌、非公开协议、成果公示、技术拍卖等20余项交易流程。自开市以来,实现2家国家级成果平台、14家高校院所和1家医疗机构、23家企业、16家服务机构与12家银行投资机构进场。意向进场科技成果5000余项,意向交易金额超15亿;1400余项科技成果挂牌,至今完成超过8亿元的交易鉴证。
另外,支持发展各类以技术交易为目的的技术转移机构,鉴于美国技术转移制度体系和技术市场较为成熟,技术交易行为收费模式与国内差异很大,参考美国Yet2.com和Innocentive的在线交易方式,结合国内实际,支持和鼓励建立以企业需求导向的开放式创新平台,同时也鼓励大企业借鉴跨国公司的创新中心模式,建立专有开放式创新平台。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和不断优化。下阶段,本市将以增强科技创新策源新动能为目标,把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发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健全技术转移生态、推动技术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新一轮行动方案将立足政策落实、问题解决,面向新趋势、新阶段,融入成果转化全要素,从成果需求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尤其是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等。从成果供给侧,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成果转化运用能力,包括建立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运营机构建设等。从成果转化服务侧,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聚焦增强转化载体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等。从技术市场生态方面,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重点从夯实交易场所功能,增强金融资本支撑,完善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政策等方面推进。
感谢你们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