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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1〕117号
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对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提案建议能够更好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各类要素向企业集聚,对我市研究制定有关的创新政策,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
一、关于“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的建议
近几年,国家和本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举措,尤其是聚焦科技成果供给端体制机制改革,释放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的活力。先后出台成果转化条例、“科改25条”、科创中心条例等法规文件等,其中“科改25条”,强化深化高校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科技成果权益管理、加强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优化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等。近几年,本市高校院所转化主动性和积极性显著提高。2020年本市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市场合同登记11483项,合同额129.97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33.6%、176.2%。“十三五”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合同成交额平均增长率为29.2%,远高于“十二五”7.8%的增幅。根据2021年4月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19年上海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成果的金额为36.0亿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金额比达23.6%;上海在科技成果产出和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方面均排名第一;2019年本市高校院所对个人的现金和股权奖励超过5亿元,总奖励人次为4294人次。
二、关于“构建创新型企业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建议
包容普惠的创新生态是衡量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本市各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各类鼓励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创业的政策。
1.完善普惠性财税鼓励政策。2019年以来,国家和本市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税费、将本市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从20%提高至30%、降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车船税按照法定最低税额标准执行等。2020年11月,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制定新一轮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持续创新和成果转化。
2.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市级财政在对各类创新主体资源投入方面强调不论所有制,注重地位平等公平。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委研究出台的科技创新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在制度层面上保障申报本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的主体是“一视同仁”的。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进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如对民营企业为主承建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如类脑芯片、石墨烯平台等,市区两级政府对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予以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成知识产权地方综合立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首次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目标,旨在构建激励高水平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二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办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加大对科技创新中的新业态新领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力度,探索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预警网络监测,着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力度和精准度。
三、关于“探索产学研、科工贸深度融合”的建议
产学研合作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几年,本市着力引导企业开放式创新,支持建立企业需求导向的技术转移价值链。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引导企业开放式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释放创新需求、开放应用场景,建立企业需求导向、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开放创新模式。联合长三角科技部门搭建创新挑战赛平台,2020年汇聚947家长三角企业有效需求2755项,企业意向投入41.9亿元,收集解决方案1002项,解决对接468项。
2.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平台。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支持容智、云孵、迈科技、绿丞、必利等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2020年本市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市场化机构143家,与2017年相比增长79%;促成技术交易3035项,增长155%;促成技术交易额41.03亿元,增长214%。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在汇聚各类技术要素资源方面,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汇集国内外4.6万项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机构超过200家,布局23家国内分中心、海外分中心11个、海外合作机构超过80家,流转海外技术超过200个,通过创新挑战赛、全球技术转移大会等方式,结合技术转移机构擅长的领域,为其导入企业需求和技术转移服务需求,2020年联合各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超过15亿元。
四、关于“加大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企业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撑,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多项举措,开展科技金融业务,支持科创中心建设。
1.加大金融资本的支持力度。一是本市于2010年、2014年先后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持续支持早中期科技企业发展和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参股基金规模近700亿元,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倍数约7倍,吸引培育了140多个专业投资团队,支持超过1600家中小创新企业,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早期与早中期企业占比约90%。二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市级财政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将担保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民营大中型企业,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
2.推动金融资源与科技有效对接。2017年原上海银监局与上海市科委联合发布《上海银行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提出了辖内商业银行坚持经营理念的“四可原则”,实现经营模式的“四个转变”“六项主要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以此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4465”科技金融框架体系,上海银保监局持续监测《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并于2020年6月提前完成《行动方案》目标。2019年8月下旬,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一是提出金融资源要向“硬科技”倾斜,优先支持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特别是拥有发明专利的新技术企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的全流程(包括研发、技术熟化、技术改造、高端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交易等)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二是在构建上海“4465”科技金融框架基础上,提出发展科技金融五大支持目标、建立科技金融创新机制五大完善举措,以及多方合作开展科技金融的五大联动措施。
3.创新银保产品,扩大科创融资规模。一是加强产品创新,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金融支持。目前,辖内部分银行已构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开发出针对科技企业初创、成长、成熟等不同时期的专属金融产品,在各个阶段给予契合科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支持。同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投贷联动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创新尝试。截至2020年末,上海辖内科技型企业贷款存量户数为9732户,较2019年末增加2086户,增长率为27.28%。贷款余额3401.97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605.66亿元,增长率为21.66%。同时,市财政局积极推动银保合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贷”“微贷通”等贷款履约保证保险项目。“科技贷”项目支持企业范围为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至1.5亿元之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截至2020年末,通过“科技贷”和“微贷通”项目,累计服务3043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贷款112.15亿元。二是借力专利保险支持上海科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创新方面,2020年科技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为13.76亿元。其中专利综合保险是为支持中小微科创企业保护专利原始创新开发的试点产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从易到难、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从奉贤的试点区域开始,已扩展至上海黄浦、杨浦、浦东新区等主要城区。通过引入专利保险补贴激励机制,按照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50%,对投保企业给予资助;投保企业最高可获50倍保费赔偿。截至2020年,该项目为上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承保累计5333件,服务558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61亿元。
三是创新发展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市银保局积极推动上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该产品对于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推动国产高端装备上市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国家发展重大技术装备的决心。截至2020年末,共完成163个重点创新项目承保,涵盖ARJ21飞机、船舶制造、智能发电设备、工程设备等重点领域,累积提供风险保障776.1亿元,提供赔款约3.52亿元。
五、关于“加大民营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度”的建议
长期以来,市科技两委紧紧围绕科创中心建设,把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关键,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为动力,系统实施人才计划,统筹组织实施各类人才计划,大力培育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人才。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层次分明、各有侧重、较为完整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包括鼓励32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大胆创新、探索的扬帆计划;促进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启明星计划;以培养和选拔一批50周岁以下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企业科技创新的技术带头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与市人社局共同推出以资助留学回国人员研发、创业等为主的浦江人才计划。这一系列计划项目每年持续对广大科技创新人才开展面上支持,在“留人”和“育人”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研发、技术攻关重大需求,优化统筹人才支撑计划体系,定向部署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强化与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衔接配套,重点支持一批具有高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全球创新产业视野和创新创业潜力的人才和团队,促进产学研联合培育、跨界使用人才的模式,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人才链。
支持高校院所出台实施促进成果转化、离岗创业等有关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操作细则,鼓励本市6所高校院所参与国家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动相关单位研究制订方案和细则,上海交通大学于3月10日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体系“1+5+20”政策文件,覆盖科技成果处置及评估、科研人员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管理等方面。
民营企业是创新活力做强的企业群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是企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和不断优化。下阶段,本市将发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强化企业需求导向,健全技术转移生态、推动技术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新一轮行动方案将立足政策落实、问题解决,面向新趋势、新阶段,融入成果转化全要素,从成果需求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尤其是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等。从成果供给侧,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成果转化运用能力,包括建立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运营机构建设等。从成果转化服务侧,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聚焦增强转化载体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等。从技术市场生态方面,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重点从夯实交易场所功能,增强金融资本支撑,完善国际技术转移网络等方面推进。
感谢你们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