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18

沪科提会复〔2023〕54号

  

市教卫党委:

  

  蒋欣泉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医药卫生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提案中的创新评价体系、人才计划项目基金向青年人才倾斜、提升薪酬待遇、改善住房条件、为青年人才松绑减负等具有较好参考意义。近年来,市科委高度重视培养医药卫生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大对包括医药卫生领域在内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市科委已初步形成了以人才成长规律为根据、以项目为载体、先后实施了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32周岁以下)、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35周岁以下)等专门针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人才计划项目。其中启明星计划专门支持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累计资助3000余位青年科技人才,走出两院院士20位,200余人入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00余人入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成为上海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蓄水池”。近年来,面向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在启明星A类、B类中单列临床组、生物医药组等,为上海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遴选了一批优秀医药卫生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此外,结合上海市发展目标和实际需求,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及系统单位对医药卫生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培训、学术交流、研讨咨询等主题活动,为人才成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2、创新医药卫生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贯彻中央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开展科技人才改革试点。其中针对医院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及临床研究的医药卫生领域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类、临床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类、研究辅助类等若干类别,建立不同的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编制、岗位、聘任等制度,实行能力、业绩、贡献度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充分激发青年人才工作热情。针对青年科技人才,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健全低频次、长周期的人才评价机制。

  

  3、健全青年科技人才权益体系。制定《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占全国试点总量的15%),打破科研人员收入的制度“天花板”。推动落实《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为青年科技人才组织申报市级人才租房补贴,入选1618人次,总金额3883.2万元。持续做好青年科技人才的举荐表彰工作,开展第十七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以及第十一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第十四届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2022年上海杰出工程师等选树项目等。

  

  4、关心关爱青年科技人才身心健康。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新时代科技人才的政治吸纳和政治引领,把各类科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和国家的周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宣传新时代奋斗者先进典型,激励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激发“山、海、铁、火”的精气神,担当起科学报国的崇高使命。2019年以来,通过持续实施减负行动,已实现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一网办”“无纸化”“免盖章”“无签字”,全流程在线办理。对于不必要的表,不再填写。自2020年起,逐步扩大“包干制”改革试点范围,将部分科研单位承担的自然基金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中的“自选项目”和“青年项目”全部纳入试点,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包括医药卫生领域在内的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探索建立面向未来的顶尖人才早期发现、培养、跟踪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扬帆、科技启明星等青年科技人才计划体系,加大对医药卫生领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面。创新青年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医药卫生领域学科的研究。加快形成基础研究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优化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发展,让更多医药卫生领域青年才俊在历经大考验中脱颖而出。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