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19

沪科提复〔2023〕53号

  

田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牵头推动有组织的大科学,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世界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要前瞻谋划和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参加或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支持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组织同国际对接”。为了更好地牵头推动有组织的大科学,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您提出了“以推动人类表型组研究为契机,做好科技创新示范”“以疏通海归人才内循环为突破,做好人才引育示范生态”“以打造全球竞争力城市为目标,做好国际科创最优生态”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对进一步推动人类表型组国际大科学计划、促进本市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1.持续支持人类表型组研究,保持上海在人类表型组研究中的领先地位

  

  近年来,学界认为人类表型组计划是后基因组时代生命科学的战略制高点和原始创新源。您建议“持续支持人类表型组研究”,我们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之中。2017年,经前期培育,我委推荐复旦大学获得首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开展“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一期)”研究。目前,“一期”专项达到了预定目标,顺利通过了验收评估。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后续研究,保持上海在人类表型组研究中的领先地位,加快科学发现和应用转化的步伐。其中,在科学发现方面,期望能够产出更多原创性、引领性重大成果;在成果应用方面,期望能够进一步体现对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撑服务作用。

  

  2.继续做好人才引育工作,为有组织科研提供人才支撑

  

  您提出“消除事业单位人才流动限制,促进各学科领域人才的相互补位、协同发展,鼓励海归人才面向国家需求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创新”,我们十分赞同。前期,我们推出一系列举措,加强大科学计划(工程)创新人才引育工作,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一方面,搭建最优科研发展事业平台,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科技部的支持和指导下,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人类共同挑战,聚焦天文、海洋、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通过持续科研布局和搭建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按规定双向兼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含民非类)与企业为科技创新人才“双向设岗”,支持企业人才到科研机构兼职,鼓励企业聘请科研人员作为科技顾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各类人才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伙伴计划等,布局培育和推动有条件的主体探索牵头发起和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以战略平台建设广泛集聚人才。

  

  3.完善评价机制,营造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

  

  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态,对持续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前期,我们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探索长周期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建立以学术贡献和价值创造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效。您提出“以科技创新驱动管理、制度、业态、模式、文化的全面创新,形成创新生态的上海模式”,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基于信任和诚信的科技评价制度,对基础研究成果实行分类评价,基础研究任务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应用基础研究任务重点评价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同时,营造良好的基础研究科研环境,促进科学家专心、安心投入到创造性活动中,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

  

  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吸纳您提案中的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快推动本市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