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6

沪科提复〔2024〕84号

  

张世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上海生命科技初创企业融资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生物医药作为本市优先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上海提升城市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提案重点分析了生物医药产业当前面临融资问题,并提出优化投融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最新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各部门积极协同、全力推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创新产品持续涌现,2016年以来上海获批26款1类创新药、46款创新医疗器械,涌现出呋喹替尼、多格列艾汀片等全球首研新药,PET-CT和火鹰支架等国际一流医疗器械。二是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产业规模达到9337亿元,增长4.9%。工业总产值由2019年1319亿元稳步增长到2023年186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9%。三是企业主体多元集聚。国际TOP20药企和医疗器械企业中,有18家将中国区或研发生产总部设在上海;30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约占全国1/4。四是产业布局不断优化。2023年,本市发布《上海市加快生物医药智造空间建设行动计划》,拟于近2年内开工建设生物医药标准厂房近500万平方米;研究制定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医疗机器人等细分领域行动方案,加快新赛道前瞻布局。

  

  二、本市积极推动优化投融资环境

  

  我市高度重视金融对生物医药产业赋能作用,积极跟踪投融资市场变化并推出相应政策和举措。

  

  1.强化政策顶层设计。2024年7月,本市发布新一轮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链条需求,强化财政资金与金融支持,提振企业和投资者信心。在投融资方面,本市通过组建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设立未来产业基金、支持企业设立风险投资(CVC)、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等举措,部署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投融资体系;在实验室平台建设方面,本市支持工艺技术研发、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并给予较大力度资金支持;在国际化交流方面,政策明确深化沪港澳生物医药领域科技产业合作交流,支持举办生物医药相关会议。

  

  2.加强金融保险产品供给。本市推进政府、保险机构、高科技企业等多方合作,加强多元化金融保险产品供给。一是着力构建“科创助力贷”“科技履约贷”“小巨人信用贷”等“3+X”科技信贷体系,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同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二是陆续推出“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及保费补贴政策,以财政补贴方式推进科技保险风险减量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在兼顾金融风险和保障创新创业风险的基础上,建立本市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补偿机制,开展上海市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资金压力。2021年,创新药企融资交易数量和金额达到顶峰后,进入震荡下跌周期。本市积极推出多项举措,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聚焦支持生物医药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二是举办产融对接活动。建立本市生物医药产融对接工作机制,构建生物医药产融对接机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于2024年上半年举办第一期BioShanghai生物医药产融对接系列活动—“共赢浦东”浦东新区科技产业资本对接活动。三是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生物医药创新企业适用研发费用税优政策,对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与生物医药企业直接相关的研发费用在税前100%加计扣除。

  

  4.大力推进产业多方合作。一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之间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复旦大学等高校建设近20个生物医药领域的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和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开展高端医疗器械、新型靶标药物、先进药物递送技术、生物制剂等研究,合力攻关“卡脖子”关键技术。二是积极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上海于全国最早实施QFLP试点(2010年开展),率先引进境外资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本市建立由市委金融办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通过优化评议流程、扩大试点主体、拓展投资范围和方式、降低试点企业成本等措施,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投资本地生物医药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是生物医药初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采纳提案建议,优化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投融资环境,加快发展本市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

  

  一是加强初创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动,聚焦优质初创企业项目,联合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强化产融对接活动的开展;发挥生物医药母基金作用,广泛撬动社会资本,在资本端有力强化本市生物医药企业的融资支持。

  

  二是完善多元化科技信贷服务体系。积极实践开展保险增信,推动授信模式从传统的重抵押重担保向重科技含量、经营能力、资金流向、供应链等多维度转变,探索试点科技履约贷中长期信贷。

  

  三是用好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利用进博会、生物医药产业周等知名会展活动,鼓励支持投资者、初创企业、跨国药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强化交流合作。

  

  感谢您对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