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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5〕52号
致公党上海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政策执行不足、产学研效率较低、金融工具支持欠缺等问题切中要害,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务实管用,对于我市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近年来,市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围绕成果供给、需求、服务、人才、载体“五端”发力,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供给,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规模不断扩大,2024年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65.93亿元、同比增长100%;以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成果合同金额多年居全国首位。一是持续深化成果转化制度供给,提出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赋权、科研人员创业企业合规整改等改革路径。2024年以来,39家试点单位推进赋权成果近250项,转化金额超21亿元,推动科研人员孵化公司166家,吸纳投资额超74亿元;二是提升成果转化服务效能,强化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部门能力建设,支持其联合外部专业机构,为科研人员提供服务;引导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内部统筹跨学科资源,对外建立合作网络,吸引产业资源深度参与,形成“成果筛选-概念验证-专利保护-成果运营-产业对接”的服务链条;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科研、财务、资产、人事、纪检等部门协同,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审慎监管的工作机制,降低决策风险。主动开展服务,组织各类专题研讨、专场培训,促进形成共识;四是培育技术要素市场生态,推动上海技术交易所改革发展,截至目前进场交易规模已达708亿元,服务国际国内337家科研机构;构建Innomatch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举办全球技术转移大会,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五是推动科技金融赋能成果转化,新设上海未来产业基金,与我市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形成功能链接,支持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吸引科技信贷资源集聚,截至2024年底,累计发放“沪科专贷”“沪科专贴”资金超500亿元,惠及科创企业6500余户。六是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支持上海交通大学等10所高校建设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4年对本市112家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6.8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推动其中4.3万件具备转化潜力专利进入国家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全市范围超2.2万家企业注册登录存量专利盘活系统,超7800件入库专利实现转化。
结合提案所提建议,对标新时期科技创新发展新要求、新趋势,我市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其核心在于体制机制深层次改革与生态“土壤”方面还有不少短板:一是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仍有堵点,转化活动涉及资产、财务、人事、税收、纪检等多个部门,转化链条长、情况复杂,导致单位对成果转化重视程度不够、担当不足;二是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供给不足,尽管高校院所发明创造数量较多,但有价值高质量的专利数量相对较少,应用类科技成果成熟度相对不够,有组织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概念验证服务体系还未形成;三是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生态尚需培育,技术转移需要具备知识产权、法律、管理、专业技术等复合型背景专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周期长、不确定性高,受限于观念认识、体制机制等因素,专业化、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尚未覆盖成果转化全周期,面向科技成果早期阶段的金融支持依然薄弱,缺乏能有效串联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科技金融产品和场景之间的联动有待加强。
下一阶段,我委将会同其他相关委办,充分吸纳相关建议,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强化主体责任,引导高校院所强化转化主体责任;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推广全部所有权赋权,推动合规整改;与教育、卫健、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健全尽职免责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转化能力,提升高价值专利发现、甄别、转化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通过开设“训练营”“转化门诊”等方式,精准服务,提高转化效能。
二是持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深入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任务为牵引,建立长三角创新联合体长效机制,推动项目、资金、平台和人才的一体化配置,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关键技术生态系统;持续推进校企联合创新,持续在商用航空发动机、重型燃机领域,支持高校与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深化“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判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出台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瞄准未来产业,坚持产业导向,联动未来产业基金,建设一批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
三是营造良好技术转移服务生态。推动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成为“科技投行”,拓展“服投联动”“服务换股权”等转化模式,吸引更多律师、专利代理师、会计师、投资从业者等成熟交易体系人才参与成果转化,壮大专业机构规模;针对技术经理人建立“蓄水池”制度,畅通职业化发展通道,推动科研事业单位设置相关专技岗位,完善职称评定机制;提升人才专业水平,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完善以实训为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体系。
四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信贷、保险、基金等多种市场化融资手段,构建全链条、阶梯化、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模式。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推动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及未来产业基金与科技领军企业创投合作,开展早期投资与深度孵化;完善长期耐心资本发展环境,健全国有创投机构容错免责机制;优化信贷支持,围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成果许可、成果转让和作价投资等不同转化阶段,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系列贷款产品;推动商业银行运用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等方式,满足科技领军企业长周期、大金额贷款需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上海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吸纳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科技金融保障,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