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1-18

沪科提复〔2025〕46号

 

张世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沪港合作,促进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您建议通过借助香港独特优势,为上海生药企业构建“走出去”的桥梁和平台和“引进来”战略的重要支撑,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可行性,对于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目前上海深化沪港合作,助力上海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方向。市科委会同上海证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教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认真研究了该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生物医药产业是上海优先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也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产业领域。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陆续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系列文件,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根据提案内容,相关工作进展如下:

 

  (一)关于助力产品“出海”

 

  近年来,我市创新药械通过香港协助拓展海外市场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联合香港实现生物医药特殊物品便捷跨境通关。我市建立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由上海海关和市科委牵头,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统一监管框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今年2月,由复星凯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国产CAR-T细胞产品成功在香港使用,实现全国首例CAR-T细胞药品的跨境运输和使用。二是充分发挥香港地域和制度优势,加速推进本市原创新药出海。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首例原创新药“呋喹替尼”被香港医院管理局列入药物名册专用药物类别,成为首个进入该名册的内地自主创新抗肿瘤药物,并在美、欧、日三大主流市场海外上市。去年11月起,香港将药品注册“1+”审批机制拓展至全部创新药,为创新药在香港上市提供了便利。本市国产创新药纷纷选择香港作为“出海”的跳板。截至今年2月,共有11款新药按此机制获批准注册。

 

  (二)关于企业赴港上市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开放的总体安排,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为境内生物医药企业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支持。一是保持赴港上市渠道畅通,进一步提升境外上市备案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生物医药企业赴港上市,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二是继续拓展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拓展存托凭证互联互通,吸引全球中长期资金投资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提升市场流动性。三是深入开展证券期货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持续加强与国际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切实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香港资本市场投资者对境内生物医药企业的认可和信心。

 

  (三)关于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合作交流

 

  近年来,沪港两地科技合作日益紧密。2018年以来,市科委通过“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沪港高校院所及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研发,其中生物医药领域的科研合作项目立项数目位于首位。2024年市科委与香港创新科技署、香港贸易发展局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以生命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通过支持两地联合研发、共同组织展会交流活动等持续深化沪港科技合作交流。市科委还将港资在沪科技服务机构纳入上海科技创新券服务库并发布专业产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香港的专业服务,持续推进扶持两地科技双创孵化。

 

  (四)专业人才交流

 

  教育及人才培养是沪港两地的重点合作领域,加强医学人才交流纳入沪港合作清单。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与香港医务卫生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我市派出仁济医院小儿肝移植专家、中山医院内镜专家等医学领域人才前往香港短期执业,2025年又选派了外科、麻醉科等领域11名医学人才赴港短期执业,为香港当地患者提供先进的诊疗服务,促进两地临床技术和医学科学的交流合作。此外,上海近年来大力推进香港专业服务人才库建设,通过进一步扩大上海自贸区服务业开放,首家沪港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将为沪港两地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搭建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进行积极探索。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采纳提案提出的建议,更好发挥香港作为上海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重要中转地作用,持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沪港共推企业交流和服务。市科委将依托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的深入合作,为沪企入港提供“组团式”“一站式”服务。今年5月下旬,市科委将组织上海生药企业代表团赴港参加第五届亚洲医疗健康高峰论坛,并与香港贸发局、香港重点企业引进办、香港卫生署共同举办“沪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圆桌交流研讨会”,为支持沪港企业合作“出海”搭建交流平台。

 

  二是沪港共推科研合作和产业交流。推动落实沪港合作清单相关内容,加强两地科研、医疗和产业方面的合作交流,促进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打造沪港协同创新高地,构建沪港生物医药标准互认体系,建立临床试验数据共享机制,缩短海外和内地注册周期;探索将更多生物医药特殊物品纳入联合监管机制,促进进入香港使用,加速更多“上海研发”创新产品借道香港走向国际。加速构建专业化的医药健康人才库。组建国际化发展联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能力的专业临床服务CRO、专业海外政策法规咨询、专业海外BD等出海第三方服务机构,择优形成包括香港机构在内的专业服务机构推荐清单,供有需求的企业参考,推动两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和产品和技术更快更好出海。持续推进支持进口创新药在国内同步研发同步申报。境外(包括香港)多中心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符合中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要求的,可用于在中国申报注册申请。加强力度推进海外创新药引入内地市场。借鉴“港澳药械通”政策模式和经验,推动在浦东等重点区域试点先行机制,加速创新药临床应用。充分依托香港的优势,为企业深耕海外、布局全球增值赋能。

 

  三是加强金融资本市场联动。积极推动两地交易所加强合作,加强对生物医药等融资需求的支持。发挥香港金融市场交易制度灵活、国际化程度高的制度优势,针对生物医药企业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探索更灵活、更加明确的估值体系和上市标准,通过“资本+技术”双轮驱动,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上海证监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共同助力上海生物医药企业更好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

 

  四是共同开拓“一带一路”等海外市场。根据沪港合作清单,沪港双方将在共建“一带一路”和商贸投资领域深化合作,鼓励上海生药企业积极参加在香港举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鼓励上海生药企业积极参加香港特区政府举办的“内地企业伙伴交流对接会”,促进与香港专业服务界直接对接,把握共建“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支持上海生药企业参加香港国际创科展等展会和国际会议,拓展国际市场。

 

  感谢您对上海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