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2021年度第四批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5

沪科〔2021〕4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18〕8号)要求,经兑付受理、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对“上海恒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等符合科技创新券兑付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兑付,经费总额4,982,730元。请各有关单位规范和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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