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2〕349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沪科合〔2021〕5号),市科委组织本市392家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孵化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了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发布。
“浦软孵化器”(上海浦东软件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秀”,“麦腾智慧天地”(上海麦腾叁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等8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良”,“生态创新创业中心”(上海森汰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等7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合格”,“SDL创客空间”(上海盛得龙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创享梦空间”(上海创享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优秀”,“张江创业工坊 AIsland”(上海纳派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等67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优良”,“力贺邦众创空间”(上海力贺邦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等65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合格”,“Paper上海”(上海高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众创空间评估结价为“不合格”。(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与“优良”的载体予以经费支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载体,需限期整改并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如整改不达标、连续2年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纳入本市载体培育体系的资格。
希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载体的指导和支持。希望各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发挥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