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进出境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1
为落实本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工作,上海市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进出境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对申报试点单位开展了相关评估,现将通过评估拟纳入联合监管机制的试点单位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我委,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生物医药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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