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11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速本市科技产业化的环境建设,推动上海的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市场竞争力强、占有率高的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推进本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备选200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现对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在本市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均可提出申报。 二、申报内容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开发和试制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形成一定批量进入市场销售的新产品。今年申报的重点为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及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产品。在评审中,将重点关注对本市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具有对行业共性技术有带动作用的新产品;重点关注原始创新、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外贸出口、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重点关注与西部开发相关的新产品;重点关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急需的新产品;重点关注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新产品。市科委将通过专家评审,对重点新产品颁发《上海市新产品证书》。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单位应填写《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将其与项目技术材料(附件二),如鉴定证书或其它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试制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水平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及其它反映产品特点的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附件在后),报送各主管部门。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填写《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将其与上报项目材料和报送项目申报表录入计算机软盘一式二份,于2002年10月25日前,报送到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地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基地7楼,钦州路168号,钦州路、沪闵路口)。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叶卓麟 杨建群 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联系人: 四、注意事项 1、申报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项目应注意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上掌握在5年之内;新产品鉴定原则上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资料应为较新材料,一般要求2年之内。 2、申报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操作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 (2)书面申报材料 3、全套书面材料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要的附加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02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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