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海关、市外资委、市工商局、浦东新区科技局、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是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依据。现用《目录》自2001年3月出台以来,发挥了切实的指导作用,为规范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领域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贡献。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任务。本次《目录》修订的主要依据:
1、新《目录》体现时代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引导性;
2、顺应国际科技发展趋势,服务国家战略,体现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适应“十一五”期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要求,有利于加快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4、鼓励引导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发展,体现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
5、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充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本次修订除继续保留原8大领域,并对其作大幅度补充外,又增加了现代服务业这一重要的领域,使《目录》更加完善。新《目录》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制造、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现代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等9大领域的52个方面和391个条目。整个《目录》分成三级,第一级为大目录,列出该技术领域的大类;第二级为小目录,列出该大类中的分类;第三级为子目录,列出该分类中的技术表现形式。
现《目录》修订工作已完成,正式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修订稿)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