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通过上海市外商投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18
沪科(2006)第535号
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贺利氏电测骑士有限公司、上海广得利胶囊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帕卡兴产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项目优惠待遇的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9)46号]和《关于实施〈上海市外商投资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认定细则〉的通知》[沪科外(2000)第59号]文件精神,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评审,你单位已通过上海市外商投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复审。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即到我委领取新的双密集企业证书。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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