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院职改(2011)2号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关于2011年度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规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本通知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科学院网、上海科技网站和上海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网上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范围:
1、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2、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3、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背景,并在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4、学历和资历:具有国家认可的理工类大专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满2年以上。
5、外语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人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考试。
6、继续教育: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的精神,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申报人员需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缺额申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在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尚有岗位缺额,方能申报。
8、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必须有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人数的10%。
⑴ 参与具体工作且其成果已获国家授权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⑵ 参与具体工作且其成果已获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
⑶ 参与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的认可。
9、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情况外,不予受理:
⑴ 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⑵ 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相关证明材料。
10、论文著作:申报人员需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一篇以上,毕业论文不计算在内。
四、具体申报程序
1、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查找《关于2011年度上海科学院新材料与能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提交。
2、网上申报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送至上海科学院职改办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职称申报服务机构申报。申报时需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在报送材料时,申报人应按《送审材料目录》(附件一)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4、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本单位推荐并需进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答辩。
5、网上填报说明:
⑴ 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学习经历”相应条目附件栏中;
⑵ “项目情况”和“专利课题”中凡填写的项目均需上传相关的项目书、任务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⑶ “论文著作”栏目中请在对应的附件里上传该论文著作的封面、目录以及全文的电子版;
⑷ 请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附件资料”相应栏内 。
⑸ 请在相关表格栏里下载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完后上传至相应栏内。
五、送审材料要求(书面)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原件) 一式三份
2、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二,正反面复印) 一式十五份
3、工作业务小结(A4纸正反面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4、主送论文(已发表的原件,未发表的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一份
6、考绩档案(经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7、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一式一份
8、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一张
9、送审材料目录 (附件一,打印件,按实际申报材料填写并按上述顺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贴在文件袋正面) 一式一份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600元人民币(含评议费、制证费),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同交付。
七、材料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 2011年7月31日。
截止当日17:00网络注册关闭,但仍未提交完整申报信息的视为放弃当年申报。
八、材料受理地点
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钦州路100号1号楼5楼511室
联系人:王钱荣 金杨
联系电话:64829720 64703918转810
附件:2011年度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