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监督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

沪科〔2021〕175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实验动物设施规范管理、安全运行,预防实验动物重大疫情和人兽共患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科委拟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

  

  市科委从“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比例随机抽取实验动物许可证(使用许可证20%、生产许可证100%),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并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实验动物进行质量抽检。浦东新区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由浦东新区科经委另行通知。

  

  二、监督抽查流程

  

  1.实地检查:受检单位介绍本单位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抽查人员查验原始记录以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状态等。

  

  2.现场笔录:抽查人员对监督抽查过程进行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抽查人员将立即制止、及时取证,并根据违法情形做出处罚。

  

  三、结果公示

  

  市科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将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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