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科创助力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沪科合〔2021〕19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金融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发挥金融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助推作用,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助力创新创业发展,现就推出科创助力贷款产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为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规定,当年度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且上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的本市小微企业。优先支持主要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天使基金”已资助的科技企业。

  

  二、单笔贷款原则控制在5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信贷业务的风险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60BP,最高不超过4.5%,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

  

  三、企业可登陆一网通办https://www.shanghai.gov.cn/或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jr.shtic.com/申请。银行贷款产生的风险损失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补偿。

  

  四、请各单位做好辖内科技企业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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