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沪科〔2021〕44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做好上海市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审并推荐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通知》要求标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自主申报。

  

  二、各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和上传,具体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

  

  三、市科委将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通知》相关要求,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联 系 人:王书立  张  绮

  

  电    话:64518554  23119264

  

  电子邮箱:wang_shl@shtic.om

  

  办公地址:钦州路100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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