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 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 发布日期:2023-12-18

      沪科〔2023〕446号 

      

    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科委(协),各科普基地: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发挥上海市科普基地作用,推动本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9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1.列入《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3〕121号)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参加2024年度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

      

      2.列入《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3〕121号)的部分基础性科普基地参加2024年度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不在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基础性科普基地保留资质。

      

      3.由市科委支持建设并完成2023年度招生培训计划的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参加2024年度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

      

      4.参加本次资质检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普基地,自愿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的参考依据: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认定为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并正常运行、向社会开放满2年以上;认定为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2)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根据归属地管理原则,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应获得所在区科委(协)推荐。

      

      二、内容

      

      表格填报:各科普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填写《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详见上海科技管理平台);

      

      基地检查:根据《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对科普基地的运行资质进行检查;

      

      综合评价:选取关键绩效指标对科普基地的运行绩效开展综合评价。

      

      三、时间

      

      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方式

      

      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采用网上数据填报、系统打分、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采用数据填报、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

      

      五、流程

      

      1.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科普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台(网址:svc.stcsm.sh.gov.cn),填报《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当年度用于科普工作的财务支出凭证和经费决算表,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重要依据。填报时间:

      

      示范性科普场馆:截止至2024年1月10日15:00;

      

      基础性科普基地:截止至2024年1月10日15:00;

      

      青少年实践工作站:截止至2024年1月10日15:00。

      

      (业务咨询:张臻亮,53080900-186,13917136697)

      

      2.2024年1月17日15:00前,区科委(协)对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根据初评意见,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台,网址:svc.stcsm.sh.gov.cn),录入是否推荐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本次资质检查及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六、结果

      

      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可以以“上海市科普基地”名义开展科普工作和科普服务。未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予以一定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科普基地资质。在本次检查范围内,但不按照规定参加资质检查的取消科普基地资质。

      

      市科委根据科普基地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并按照不超过基地当年度开展科普工作实际支出的原则给予相应资助。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2001号

    200135

    倪飞凤

    28282695

    黄浦区

    重庆南路139号6号楼6楼

    200020

    周佳璐

    53083038

    静安区

    共和新路912号

    200070

    冉江海

    61421328

    徐汇区

    漕溪北路366号

    200030

    张  蕾

    64382795

    长宁区

    安西路35号

    200050

    彭  卉

    52388353

    普陀区

    大渡河路1668号

    200333

    王  露

    52564588-7164

    虹口区

    飞虹路380号

    200086

    张  力

    25015333

    杨浦区

    惠民路800号

    200082

    徐镜军

    65697078

    宝山区

    淞宝路50号

    200940

    苏文峰

    56698365

    闵行区

    剑川路940号F栋430室

    201199

    盛酉红

    64986253

    嘉定区

    博乐南路111号

    201800

    饶云锋

    69989094

    金山区

    金一东路11号

    200540

    孙  俊

    57971486

    松江区

    园中路1号

    201600

    姚  晋

    37736435

    青浦区

    公园路80号

    201700

    郝  婧

    69717441

    奉贤区

    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

    201400

    吴春龙

    67180011

    崇明区

    翠竹路1501号

    202150

    王  洁

    59621852

     

    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