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9

  沪科〔2024〕11号

  

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海市科委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全市、市本级、各区和区本级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06)与研发经费对应关系及机构清单。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在报告期开始时结题满一年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二、组织实施

  

  2023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由市科委综合发展处组织实施,委托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承担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具体业务。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辖区或系统内调查对象的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培训和布置:2024年1月;

  

  2. 基层单位填报:2024年1—2月;

  

  3. 数据审核汇总:2024年2—3月;

  

  4. 统计结果上报科技部:2024年3月。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1. 培训和布置:2024年7月;

  

  2. 单位填报:2024年8月;

  

  3. 数据审核汇总:2024年9月;

  

  4. 统计结果上报科技部:2024年10月。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1. 项目清单核查:2024年1—2月;

  

  2. 项目组填报:2024年3—4月;

  

  3. 数据审核汇总:2024年4月;

  

  4. 统计结果上报科技部:2024年5月。

  

  四、联系方式

  

  1. 市科委综合发展处

  

  联系人:王敏杰

  

  电  话:23112515

  

  2.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倩倩、周斐辰、宋慧娟

  

  电  话:33383475、33383474、33383477

  

  邮  箱:tongji@stcsm.sh.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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