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沪科〔2024〕1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改革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与运行管理,进一步强化重点实验室功能定位和创新能力建设,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沪科规〔2022〕6号),我委将启动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上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2.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共有26家参评(清单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参评工作。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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