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市科委、市财政局制订的《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沪科合〔2025〕40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地方匹配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5〕11号)已由市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0月20日对外发布,从11月1日起施行。经研究,市科委、市财政局制订的《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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