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8

沪科〔2026〕25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科委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内容

 

  备案申请表以及机构在公共研发属性、研发投入、人才队伍、研发基础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备案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3月25日16:00

 

  4.2026年4月8日16:0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5.市科委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确定拟备案名单。

 

  四、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备案名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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