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0

沪科〔2026〕5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跟踪调查、政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现就开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填报对象为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活动的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一)主要开展以下业务: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法律咨询、技术投融资等服务;为概念验证、中试提供配套开发与集成服务;搭建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服务。

 

  (二)主要报送以下信息:通过开展上述业务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的情况,概念验证、有关中试平台运行成效情况,机构基本经营状况,技术经理人储备情况。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自主确定单位内全职或兼职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的技术经理人储备情况,判断条件如下:

 

  1.主要从事以下服务之一的:收集、储备、筛选、发布科技成果信息,促进交易各方建立联系;为技术交易各方提供价值评估、尽职调查等服务,为交易各方提供需求挖掘筛选、匹配和对接等服务;组织各类资源,促进技术孵化、熟化、培育、推广和交易;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融资、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合规审查、风险预判、争端解决等法律咨询服务。

 

  2.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参与促成1项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本市技术转移方向相关职称评价;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能力评价;取得技术转移方向相关学历证明。

 

  二、填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登录https://jsjl.stcsm.sh.gov.cn系统,点击年度报告,按实际业务活动情况,选择有关内容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线提交有关表格信息和凭证材料,填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单位应对报告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汇总。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年度报告数据予以审核,汇总有关信息。

 

  (三)管理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按年度更新服务信息和技术经理人信息。报送信息将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政策申报、机构备案,以及有关考核评价的参考。市科委将加强政策服务与资源对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进、李广立

 

  联系电话:18121298961、6358138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