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1 文号:沪科合〔2026〕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数据局

2026年8月18日

上海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设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一件事”专属网页,打通业务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强化信息核验,实现服务“一盘棋”统筹、申报“一链式”贯通、政策“一键式”匹配、资源“一站式”整合,为科技型企业把握创新扶持政策、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发展壮大企业规模精准滴灌、高效赋能。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相关行政事项集成办理。将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企业梯队培育等事项集成在“一件事”范围内,建立“一盘棋”集成办理的服务窗口,不断拓展与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事项办理渠道,做好动态更新与服务保障。

  (二)促进事项办理改革提质增效。发挥“一件事”集成办理作用,逐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包括专利信息、知识产权权利变更情况等)、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信息共享(包括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等)及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共享,强化智能预填功能,“一链式”贯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稳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切实减轻企业填报负担。逐步推动实现与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企业审计报告信息核验、高新技术企业评价认定信息核验、高新技术企业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核验、高新技术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信息核验、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信息核验、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及高新技术企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探索智慧核验、无感核验等新型数据交叉核验与管理方式,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真高真新”。

  (三)深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创新改革。拓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功能,做强企业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风险分析预警,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企业。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探索智能辅助评审、智能分析等支撑功能。加强保密管理和系统防护,强化算法合规监管和人工审核把关,确保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靠。

  (四)强化创新政策扶持精准匹配。聚焦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过程,系统集成制度政策与实务操作资源,实现“一键式”匹配。建设政策匹配、政策体检、政策月历、政策解读等模块,支持科技型企业快捷、精准匹配科技政策,集成汇总显示当年度当月份办事事项,权威解读办事事项相关的政策依据和办理指南。

  (五)加快科技创新资源协同共享。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加速集聚,“一站式”整合科技创新核心资源,提供沪科积分、科技金融等办理通道,推进科创赛事、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基于各类创新主体需求动态更新资源信息。

  (六)建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互动”窗口。开通专项咨询服务端口,提供政策咨询、资源对接等在线服务,针对企业个性化诉求,实行“线上分发—部门联动—闭环处置”联动机制,精准破解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卡点堵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市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数据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对接机制,做好“一件事”相关事项动态更新,破除数据共享、核验、查询壁垒,确保相关数据资源的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联动,不断丰富“一件事”应用场景和服务事项;市大数据中心做好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等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围绕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链条服务,探索跨部门共建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联动清单、创新政策服务指南等,持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体系;建立跨部门重点企业模型,探索培育共抓共管、风险联防联控,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一件事”政策解读和服务引导,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推动政策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持续强化工作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和组织管理,及时回应和解决各类创新主体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服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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