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追求卓越 向未来”2026年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传播赛道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6 文号:沪科合〔2026〕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水平科技传播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科技传播专业人才评价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科普大赛暨2026年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传播赛道决赛(科普大赛复赛)参赛人员开展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科普内容创意新颖、传播效果显著、实践能力突出的科技传播专业人才,结合本市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以激发科技传播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导向,探索“项目+人才”的特殊评价方式,开展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突出实绩、唯才是举。

  二、考核认定机构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委组建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工程师大赛科技传播),具体负责本次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专家将从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

  三、考核认定职称与范围

  在上海市科普大赛(科学实验展、科普视频、科普产品)获奖的非公组织参赛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中央在沪单位人员除外)可申请参加职称考核认定,认定的职称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传播专业助理研究员(中级)。

  四、考核认定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后从事科技传播工作3年及以上,且满足一定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五、考核认定方式

  考核认定采用“材料评审+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材料评审的人员,可参加后续的面试答辩。

  六、考核认定程序

  (一)获奖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经市科委相关部门审核后参加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二)专家结合参赛项目情况,对参加考核认定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成果和业绩贡献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认定意见;

  (三)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投票表决;

  (四)考核认定结果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经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与经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七、考核认定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认定,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普大赛中的具体表现,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实践能力与业绩贡献。

  (二)本次考核认定,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由考核认定委员会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及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八、考核认定安排

  (一)考核认定材料

  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考核认定表、参赛工作总结1篇和面试答辩相关材料。考核认定材料采用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考核认定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前。

  面试答辩时间:2026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顾老师、管老师

  021-62611698、021-2311929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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