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上海市科技行政审批事项“双减半”成果在区级层面落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

沪科〔2019〕499号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双减半”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改革效能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科技行政审批“双减半”工作成果全面落地实施,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双减半”成果落地

  

  市科技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全面梳理,修订办事指南,已完成“承诺办结时限”调整,办理时限平均减少一半,实现“减时间”目标;通过梳理规范材料清单,按照“四个一律不提交”的原则,即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解决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大幅精简办事材料。请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受理人员、审批办理人员按“双减半”后申请材料目录、承诺办结时限等实施审批,确保办理情况与办事指南规定相一致。

  

  二、熟练应用业务新系统

  

  市科委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完成了科技行政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接入模式优化、数据对接等工作,确保已提供数据接口的电子证照的调用和数据核验,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请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人员尽快掌握业务系统的新流程和新功能,熟练系统操作。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推进,让“双减半”成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