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科技馆等40家上海市科普基地具备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6

沪科〔2020〕4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下发2020年度本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税发〔2020〕103号),上海科技馆等40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享受2020年度科普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请各有关单位持本通知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享受2020年度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