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2016-11-1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上海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以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市科委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现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的公开力度,做好人才、税收、软环境建设等各类激励支持政策公开,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梳理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人才、税收、软环境建设等各类激励支持政策。优化“上海科技”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配合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结合市科委信息系统改造,强化对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微博、数据产品等信息服务功能的整合,使之成为本部门信息服务的主门户以及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窗口。
  
  三、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探索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市科委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和绩效评价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强突发事件,社会舆论回应等信息的发布。
  
  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能力。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加工生成可提供便民服务的数据产品。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利用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行政策解读。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解疑释惑,提高答复效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应对措施。
  
  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和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并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