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4-23

2020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根据《2020 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市科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将结合本市科技工作特点,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加大人民群众参与度、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市科委行政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

(一)广泛做好宣贯和组织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后,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宣传,组织开展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新旧《条例》和《规定》的内容变化。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时发布、报送工作年报。

(三)完善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和本市科技工作业务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对本部门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展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确保各项科技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发布。发布《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及应急政策、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16条及政策解读,并通过新闻发布会、部门网站、政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针对性地解读,积极采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手段。继续做好上海科改“25条”2.0版等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热门事项的深度解读、延伸解读。2020年发布各类多元化解读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热线、科技服务热线、网站留言板、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提高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制定和发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部门网站开设的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结合《2021-2035年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和《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立法工作,广泛调动科技界、产业界和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等形式和网络渠道专门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及时公开决策草案。深化会议公开工作,从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各届代表列席有关会议,会议和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做好上海科技节、浦江创新论坛、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等重大科技活动的宣传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本市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单位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对公众免费开放。加强网络问政能力,探索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页面开放网名留言功能,并健全留言审核反馈机制。

(五)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科技企业发展,组织开展创新挑战赛、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国际创客大赛等重大创新创业活动,对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以及科技金融等相关政策,以网课、直播等形式开展“创业学堂”和“导师一对一”服务。落实“浦江之光”行动计划,创新“3+X”科技信贷产品,深入开展“高企贷”试点等创新创业政策宣传推广,多渠道解决科技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不断扩大科技企业服务面。

(六)推动科技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政策北斗”平台功能,进一步集中本市科技创新工作涉及到的各类税收优惠、平台建设、资质认定、人才计划、科研计划等科技政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实现信息一键查询,提供不见面政务信息服务。加快“一网通办”建设步伐,全面建成上海科技政务管理服务平台。加快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等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成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支撑平台。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结合本部门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指导结对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步开展市、区两级科技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年内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通俗易读。

四、着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建设。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年内部完成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全面梳理本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按照规定程序提升相应速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三)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完成科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政务公开服务窗口,配备有关查阅设施、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

五、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在各处室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做好科技条线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通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部署所主管领域的年度重点公开内容和公开要求,并将区科技主管部门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培训对象,切实加强对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

(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完善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