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3-21

  2022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及“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要求,聚焦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阶段目标和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强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

  

  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做好市科委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文库备案数据的日常巡查和纠错,确保备案数据准确性;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持续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网站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应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策文件设置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按照《条例》和《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做到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市科委业务属性;与网站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妥善处理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分析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对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查找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二、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应开展解读。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质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的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解读、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创业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整合力量资源,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园区”定向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部门政府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指派专人负责部门网站网上咨询栏目日常巡查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推动网站知识库、“科技114”热线知识库、“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的共建、公用、共享,提高政策资讯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过部门网站和“上海科技”新媒体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部门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办好2022年上海科技节,做好重点实验室、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机构的开放日活动。加大云上科普场馆建设力度,通过VR展示的形式云游上海科普场馆,体验科普的魅力。继续做好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

  

  三、深化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抓好标准目录体系建设。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整理和更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及时更新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抓好条线指导,出台本系统全领域基本目录,重点做好市、区两级科技部门事权区分衔接,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

  

  (二)创新政务公开成果运用。持续建设和优化“外国人才在上海”品牌,依托全市各区和用人单位建设一批海外引才引智服务站,提供外国人才在沪工作相关政策和办事服务的综合性公开产品和服务。结合“一网通办”和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开展科技奖励档案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查阅服务,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阅相关信息。

  

  四、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科普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高质量科普品牌活动,办好2022年上海科技节,举办上海科技传播大会,优化上海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等科普活动。加大科普传播力度,打造云端科普平台,推进云端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普内容创制与文化艺术、影视传媒融合发展,为优化创新生态厚植科学土壤,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继续领跑全国。

  

  (二)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强化涉企创新创业政策集成公开,依托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通过部门网站、“上海科技”新媒体公众号、科技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

  

  (三)提升创新创业品牌影响力。全面升级浦江创新论坛规格,提升全球技术转移大会品质和影响力,努力构建全球科技部门间、科研机构间、科技智库间、科技企业间的跨界“朋友圈”。整合“创•在上海”品牌活动,打通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和创客赛三大赛事活动,有效链接各类双创通道,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和团队提供更多资源服务。

  

  (四)继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加大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梳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数据资源编目,提高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量。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数据申请平均受理答复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

  

  (五)增强科技工作宣传力度。强化“上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和部门网站内容创制力、新闻传播力、平台影响力和服务功能,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优势,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讲好上海科技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五、深化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上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和部门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委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上海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管理机制,完善以“上海科技”为龙头的科技政务新媒体矩阵。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二)优化线下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上海科技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六、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本部门领导协调小组职能,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年内至少专门向市科委主要领导汇报1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加强各处室和区科委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年内市科委组织开展一次部门政务公开通识培训1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