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8
  引言

  2016年,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科技工作大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办、国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上海的科技创新工作,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基本情况

  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科委秘书长分管,办公室负责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查、推进和协调工作,并构建了1+N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1"即成立了由科委办公室、市科技信息中心4位同志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具体承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公开信息报备、编制信息公开年报以及相关具体工作。"N"即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渠道,重点推进一个门户网站、一门科技服务热线和一组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市科委每年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用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6年,市科委共组织了针对政务公开受理处人员、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科技服务热线坐席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14次,参训人员达113人次。

  市科委还根据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同时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范明确了部门信息化系统中的政务信息和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公开机制,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科委今年继续推进科研项目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科研计划项目立项信息和资金分配信息公开方面,市科委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实现全公开,在历年已公开的人才类、科技企业类、基础研究类和软科学类科研计划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科技创业孵化器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平台以及科普类等项目的立项信息和资金安排情况等已实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市科委研究启动了部分科技计划、科技专项验收信息和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年内公开了"2015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验收评估结果"等。

  2016年,市科委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财政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于2月主动公开了"2016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6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又于8月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决算"信息。市科委还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和上年度决算信息,其中包括市科委本部以及下属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31家预算单位年度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市科委今年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一是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跟踪发布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信息均保证在业务变更当日在"上海科技"网站主动公开。二是梳理更新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确保"上海科技"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由我委法规处梳理后发文公开。三是市科委本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行政权力清单"板块,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事项以外的行政权力清单,对已废止的行政权力也予以发文公开。

  市科委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利用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行政策解读。除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同时,我委还积极关注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相关政策的发布。通过近半年的跟踪和梳理,"上海科技"网站开设了"科创中心配套政策"专栏,囊括了"人才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创新环境政策"、"创新主体及产业发展政策"、"重点创新区域政策"等各类激励支持政策,为"科创中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舆情回应工作情况

  市科委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组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事大厅,作为市科委行使行政职能的唯一对外窗口服务机构。办事大厅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办事大厅设立公开信息查阅处、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汇编(科技政策合订本、上海科技年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咨询等。办事大厅同时提供资料索取,并配备电脑提供查询服务。

  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上海科技"门户网站针对社会有需求、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有效地实行公开。并根据公众的需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手段。比如,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帮助企业享受政策,"上海科技"网站建设的"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通过该服务功能可以向本市科技企业主动推送他们关注的创新政策、项目指南、立项结果、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接受该服务的企业已达8万多家,市科委累计发送信息达360余期,各区县科委累计推送信息2000余条。

  为满足公众多元化的科技服务需求,科学整合并有效利用各类科技资源,最大限度方便公众咨询、求助和反映问题,及时解决公众诉求,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上海市科技服务热线"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科技热线是全国第一个综合类科技服务热线,服务内容涵盖市科委职能范围内19家成员单位的科技政策、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113项业务事项,提供咨询、建议、投诉等公共服务。遵循"集中式受理,分布式处理"的原则,热线在办事大厅、信息中心、创业中心、市场办和平台中心五家单位铺设专线,设立二线专线坐席,承担对外科技行政、科技服务职能范围内的咨询受理答复,其他14家成员单位通过工单处理方式受理用户需求。根据统计,截止9月底,科技热线一线坐席接听33342个,当场解答28447个,按时办结率99.91%。

  上海市科委开通的"上海科技"、"上海科普"、"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多个政务微博在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截至10月底,"上海科技"政务微博粉丝总数达到6.7万,共发布微博10327条,2016年发布了微博1209条,转发数达1600余次,评论数超过350条。"上海科技"政务微信于2014年8月上线,总用户数达到11192,共发布582个图文列表1800余篇,2016年发布了217个图文列表662篇,阅读达53万余次,阅读人数超23万人。

  2016年,市科委多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解答媒体提问。共参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组织通气会共6场,上海电台"政风行风"热点访谈2次,新闻通气会15场,组织记者集体采访40余次,接待境外媒体采访3次。"上海科技"网站还组织市科委领导和业务处室处长参与了多次主题在线访谈活动与进行网民互动,就当前科技热点政策问题作出解答。

  四、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市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至2016年底,本委累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3281条,新增公开21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市科委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接受市民咨询三千多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除放弃补正和主动撤销5件以外,其余均在办理期限内作出答复。已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答复的有6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答复4件,非本机关公开职责范围答复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答复1件。

  受理处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守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沟通协调各业务处室及法规处,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办理每一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同时还加强和申请人的联系,了解对方的需求,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为申请人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引等多方面的服务。此举不仅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服务能力,同时能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务中准确掌握申请人的诉求,为后续流程的操作提供便利。在进行答复时,我委不仅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还积极同申请人联系。如遇到不予答复的情况则告知不予答复的理由,并进行相应的政策宣传,以此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力救济情况

  市科委2016年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328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1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20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66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13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3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7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7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7 

     1.按时办结数

3210

16

     2.延期办结数

3220

1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4

     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