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7
  引言
  
  2017年,市科委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神,认真落实《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 基本情况
  
  市科委组建多套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首先,政务公开工作由市科委分管委领导分管,办公室负责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查、推进和协调工作。并构建了1+N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1”即成立了由科委办公室、市科技信息中心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具体承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公开信息报备、编制信息公开年报以及相关具体工作。“N”即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渠道,重点推进一个门户网站、一门科技服务热线和一组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其次,市科委成立的信息化协调小组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包括科技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小组由市科委分管委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由专人承担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
  
  为严格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市科委编制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进一步细化规范市科委政务公开工作。包括《上海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上海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科委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管理办法》、《“上海科技”网站信息获取与发布制度》等。
  
  二、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市科委牵头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包括“发布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情况和上海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公开重大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清单、建设计划以及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加大“双创”、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建设等激励支持政策公开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一周年”。今年3月,组织30余家本市主要媒体和中央在沪媒体采访李政道研究所、上海超算中心等科研机构。组织召开媒体座谈会,介绍发布上海光源、超强超级激光、超算中心等大科学设施、李政道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脑科学研究、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布局一年来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各大媒体陆续刊发相关报道40余篇。
  
  二是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今年2月,在“2017年市科技系统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向本市科技系统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各区分管副区长、部分高校分管领导及媒体通报首批18个平台规划情况以及主要特点,并通过《2016上海科技进步报告》进行公开;3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20余家媒体通报功能型平台建设进展;9月,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8英寸“超越摩尔”研发中试线在沪正式运营,市科委组织数10家媒体进行实体参观,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公开发布。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今年4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5月5日,市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发布解读。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对《条例》进行全文公开和详细解读,组织对有关领导、专家及科研人员进行采访,24家主流新闻媒体从整体报道、条例解读、专家评论几个方面刊发40余篇报道。6月20日,《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发布,市科委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行动方案》进行介绍解读,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全文公开。
  
  四是2017“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市科委建设开通了大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大赛各类信息。同时,市区两级通过公众号、培训、沙龙等多种形式向创新企业和创业团队宣传政策信息,传授创业知识。大赛中,市科委同步推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双创”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大赛获奖情况和项目立项信息均第一时间对外公开。
  
  三、 公开渠道建设和舆情回应工作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组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事大厅,是市科委行使行政职能唯一对外窗口服务机构。办事大厅设立公开信息查阅处、资料索取处、电脑自助查询处,向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汇编(《科技政策合订本》、《上海科技年鉴》、《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咨询等。
  
  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以市科委电子政务建设五年规划为指导,对“上海科技”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优化升级。网站通过“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向本市科技型企业推送重点创新政策、项目指南、立项结果、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服务企业5万多家,市级平台信息推送累计逾400条,区级累计逾3,200条。
  
  作为国内第一门综合性科技服务热线,上海市科技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功能逐渐优化,运行平稳有序。2017年,热线电话服务共计48026个。一线坐席电话服务44447个,占热线电话服务总量92.55%;一线坐席电话满意度99.73%;二线工单回访满意度99.47%;热线工单办结率100%。
  
  市科委用好微博、微信平台,开设“上海科技”“上海科普”“上海科技114”“创业在上海”“上海科技节”等多个政务微博、微信,全面倾听民意、及时引导舆论、积极与民互动、树立政府形象。2017年,“上海科技”政务微博粉丝总数达6.8万,累计发布微博11604条,其中发布微博1122条,转发数达1354次,评论数超过320条。“上海科技”政务微信用户数达16878,累计发布825期图文信息,共计2500余篇,其中发布204期图文信息,计628篇,阅读70万余次,阅读人数超30万人。
  
  四、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市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握公开内容和力度,稳步拓展“五公开”范围,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财政类经费公开。今年,市科委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加强财政类信息公开。2月,主动公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度单位预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8月,主动公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度本级决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等。
  
  二是科研类项目公开。继续做好技术标准专项、科技小巨人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基地、优秀技术带头人、优秀学科带头人、浦江人才计划等科研项目立项信息和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开。
  
  三是权力运行类信息公开。1.全面梳理、补充、更新“上海科技”网上政务大厅各类办事信息。2.梳理“上海科技”门户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已失效的集中发文公开。3.网站开设“行政权力清单”专栏,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事项以外的行政权力清单,对已废止行政权力予以发文公开。
  
  四是科研资源类数据公开。为推动本市科技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政策,市科委依托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海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大数据中心”,构建公开化、社会化、多元化科技创新数据资源体系。该平台已经集聚本市大量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包括500多家单位3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2万台,3万多名本地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各类加盟机构和研发基地1200多家。搭建中西文文献、标准、电子图书的下载和原文传递平台。平台网站累计访问量达5.77亿次,服务用户超70万人次。
  
  五是做好政策类解读。市科委认真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2017年,通过部门网站、政务“两微”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余篇,编辑出版《上海科技金融政策汇编指引》、《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申报服务指南》等。
  
  至2017年底,市科委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454条,新增公开176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五、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接受市民咨询3000多人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除放弃补正和主动撤销3件以外,有2件已作出答复。已答复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同意公开。
  
  受理处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守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沟通协调各业务处室及法规处,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办理每一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同时还加强和申请人的联系,了解对方的需求,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为申请人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引等多方面的服务。此举不仅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服务能力,同时能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务中准确掌握申请人的诉求,为后续流程的操作提供便利。在进行答复时,我委不仅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还积极同申请人联系。如遇到不予答复的情况则告知不予答复的理由,并进行相应的政策宣传,以此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力救济情况
  
  市科委2017年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1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21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20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12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1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2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5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按时办结数

3210

5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3

     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