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规定,市科委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定,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和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并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政务公开信箱等多种方式,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自觉性。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长效机制

  

  市科委严格执行由委内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制度。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环节,杜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的情况,确保审查质量。2019年,审查新增规范性文件12件。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与“证照分离”改革、营商环境优化、产权保护、证明事项取消等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清理;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与当前发展需要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废止。全年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3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

  

  三、加强政务公开和诚信监督

  

  围绕“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科研计划项目、科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0条,较2018年上升40%。

  

  发布实施《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投诉举报的方式、查处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形成预防与惩治并举的工作机制。在科技部监督司的指导下,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学会协会等科研管理人员,上海市浦江人才、启明星、扬帆等青年科技人才,“包干制”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等500余人,举办“科研诚信与创新”主题培训。解放日报、文汇报、科技日报、人民网、央广网、学习强国、科技部官网、科学网等主流媒体和科技界权威媒体跟踪报道,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

  

  四、建立完善市科技两委法律顾问制度

  

  为保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采用合同制的方式聘请2名专业律师、2名法学专家作为市科技两委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科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市科技两委重大决策研究论证,以及在党内法规、科技政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审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作用,保障市科技两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19年,市科委办理行政复议25件、行政诉讼12件,复议被纠错率为0,诉讼被纠错率为0。

  

  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研究制订

  

  为加强科技创新中心的法治保障,市科委牵头开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成立了由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科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科创办等部门组成起草小组。该条例定位为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为目标,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出系统性、体系化制度安排,努力形成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主体建设、创新人才、创新能力、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环境建设等,目前该条例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

  

  六、针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法治保障需求,不断完善科技法规体系

  

  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制定出台《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明晰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本市科学技术奖励体系,建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优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程序。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1、积极推进“双减半”落地工作。4月开始,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对11项接入“一网通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于8月份推进“双减半”成果落地。2、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根据年初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100个重点事项要求,对我委入选的高转项目认定、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和科普基地认定4个事项进行流程再造,通过学习调研兄弟省市先进做法,确定流程优化方案,制定出台政策文件,推动系统改造。3、修订办事指南。7月份以来,围绕细分业务办理情形、规范申请材料目录、完善要素填报内容等,对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修订,使办事指南的精细度、完整度、准确度有了较大提高。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对外公示。

  

  下一步,市科委将按照国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研究制订和人大审议工作,争取在2020年初顺利通过市人大表决,正式颁布实施。后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引导和跟踪落实工作。

  

  二是启动《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修订调研工作,做好相应的立法准备。

  

  三是推进落实科改“25条”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广泛深入宣讲和推介,跟踪调研和发掘典型经验,引导激发更多的科技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真正发挥政策效应。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