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能级,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全年共办理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行政许可161项,其中,受委托单位浦东新区科经委办理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行政许可60项。各区科技部门“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涉及到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事项1项。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行政服务内容,均在“一网通办”平台公开,并基本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同时,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申请单位提供优质的窗口咨询、许可证发放等服务。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模式,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许可批后监管。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3〕202号)要求,市科委执法人员对系统随机抽取的43张实验动物许可证所在单位的实验动物设施开展了监督检查,43个实验动物设施均通过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结果公示并及时录入“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四、改革创新情况

  

  1.持续提升批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修订发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通过优化实验动物管理中违法情形的设置,细化处罚幅度的范围,助力提升本市实验动物领域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可预期性;同时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和违法行为损害法益情况、手段方式、危害后果等因素,针对七种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增加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不断增强线上审批服务智能化程度。根据“放管服”和“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不断动态调整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强化智能申报,积极推进实验动物许可“续办”“变更”等事项申报过程中申报数据、材料免填免交。优化智能预审,增强申报信息智能核验功能,提升申请单位申报成功率,不断提升申请单位办理便捷度。增强人工帮办,不断完善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知识库,制作帮办视频,助力申报者更好理解相关申报工作流程。

  

  3.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确认和认领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要求,取消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补证”业务事项,将“延续”业务事项的名称修改为“续办”,并开展对相应办事指南的编制和“一网通办”网上申报系统的改造,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

  

  五、监督纠正情况

  

  在监督制约方面,市科委紧扣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及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2023年,市科委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政务服务事项未发生因行政许可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验动物是支撑科技进步与创新不可或缺的战略性生物资源,通过对实验动物资源管理设立行政许可,有利于促进我市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目前,仍有一些问题亟待破解:一是亟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支撑,优化许可程序、明确监管要求;二是仍须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丰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手段,创新优化准入与监管服务。

  

  2024年,市科委将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以群众和科创企业的需要为着眼点,不断优化改革审批流程,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准入和增强监管实效,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环境,更好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