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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修订《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9-2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研究质效,结合近年来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上自然”)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上自然项目的组织管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上自然作为首个地方层面设立的科学基金,历经39年的发展,发挥了培养科研人员创新思维、夯实地方基础研究根基、承接国家层面科研资源的积极作用。“十四五”期间,上自然持续优化改革,实施了取消单位申报限额、新增青年项目、滚动项目专题、试点开展了非共识项目评审等举措,不断优化资助方式。

  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基础研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本市基础研究资助效能、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资助格局等方面的部署要求,拟进一步完善上自然的组织实施方式,修订《管理办法》,优化上自然基金在项目生成、立项评审、跟踪管理与成果接续的全链条机制,实现从分散自由探索向战略目标聚焦的系统性转型,为国家战略急需、上海产业升级和未来方向储备提供坚实源头供给。

  二、修订过程

  根据《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6号)、《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学习借鉴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际主要基础科学资助机构的经验做法,以及国家和外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总结前期组织实施情况、管理经验和上海实际,修订形成了《管理办法》。

  2026年上半年,我委对当前基础研究及科研组织范式进行了深入调研,与多位资深科学家进行了一对一深度研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各个领域的优秀青年科学家进行了座谈交流,修改完善形成相关改革方案及《管理办法》。

  三、主要修订内容

  《管理办法》共四章29条,其中第一章和第四章分别为总则和附则,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对上自然的指南发布、专家评审与项目立项、实施与管理等进行规定。主要修订内容为:

  1.第一章“总则”共有6条,包括修订目的、组织依据和经费来源等,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深化体系改革。强调了上自然以引领高质量发展和形成原创性突破为目标,旨在围绕国家战略急需、本市产业升级和未来方向储备提供基础理论支撑与技术源头供给,为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和人才成长梯队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的资助定位。

  2.第二章“指南发布与立项”共有10条,包括资助机制与期限、指南生成与发布、专家遴选要求、非共识项目等,进一步充实资助类型,完善多元评价机制。为适应新时期基础研究的新特征新需求,面向“从0到10”全链条创新发展格局,拟整合优化现有各类基础研究计划,构建“项目式”竞争支持的上自然体系,推动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加强对选题与选人的深度融合,结合不同项目类型与定位,组建来自战略科学家、项目经理人团队、高质量孵化器、科技领军企业及产业投资机构的复合型高层次专家团队,聘请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活跃于科研一线。

  3.第三章“实施与管理”共有12条,包括单位实施保障、里程碑管理、项目验收与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全流程管理,完善项目跟踪管理机制。《管理办法》明确市科委可根据需要,设定项目“里程碑”考核节点,开展节点检查、动态优化;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验收标准,注重对项目负责人研究行为的评价;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中增加了科学数据汇交的要求。

  4.第四章“附则”共有1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